华夏瑞益混合A1 : 华夏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瑞益混合A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3-11-01)
华夏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瑞益混合A1)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31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夏瑞益混合 基金代码 019913 下属基金简称 华夏瑞益混合A1 下属基金代码 019913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李彦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01 注: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时间的不同,设置A1类、A2类、A3类三类基金份额。 三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管理费。除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申购外,投资 者认购/申购本基金时仅可选择A1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对应的一年后的年度 对日,相应A1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A2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对应的三年后 的年度对日,相应A2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A3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范围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 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等。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 业绩比较基准 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普 通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还可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 风险收益特征 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 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 投资风险。 注:①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②根据2017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 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50万元 1.20% 50万元<=M<200万元 0.80% 认购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1000元/笔 M<50万元 1.50% 50万元<=M<200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00% 注:1、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可认购、申购本基金A1类、A2类、A3类基金份额,其他投 资者仅支持认购、申购A1类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认购、申购、赎回A2类、A3类基金份额的费用参照A1类基金份 额。其他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A2类基金份额和A3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 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适用不同的管理费率。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的计提基准为该类基金份额当日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前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日不收取管理费。 3、本基金托管费的计提基准为当日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前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日不收取托管费。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参与港股通机制投资所面临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能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的赎回规则与普通基金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持有期限,在同一类别基金份额内,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持有相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2)在份额升级日赎回时(在份额升级日前一日收盘后至份额升级日当日收盘前),若投资者提交升级前份额对应类别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升级时的份额折算比例,优先赎回当日升级的份额,不足部分则继续赎回未升级的该类份额。 (3)对于持有多类份额的投资者,若在某类份额升级日同时提交多类份额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优先处理较高级别份额的赎回。即若投资者同时提交 A1、A2、A3三类份额的赎回申请,将按照赎回规则优先处理A3类份额的赎回,再处理A2类份额的赎回,最后处理A1类份额的赎回。 在份额升级日赎回时,由于赎回规则以及销售机构显示的原因,可能面临优先赎回风险。 因不同份额类别的管理费不同,各类份额净值长期存在差异,相应导致基金份额升级为更低管理费率的基金份额后资产不变、份额数量减少,即存在份额升级后基金份额数量变化与预期不一致的风险。 因份额随持有期自动升级,业绩展示相较常规基金而言存在差异,不同销售机构能实现的展示方式也可能存在不同,投资收益展示规则、方式以各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份额升级过程中,因尾数处理,其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均由升级后对应的基金份额所属财产承担,因此可能存在承担折算损益的风险。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按当日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前的该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和对应费率计提,区别于普通基金采用前一日该基金份额类别的资产净值进行计提。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中的认购/申购金额含认购/申购费。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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