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9:32:30 中财网

原标题:华发股份: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Huafa Properties Co.,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 155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635,000,000股
2、发行股票价格:8.0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124,45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5,042,372,818.01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华发集团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除华发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6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8 三、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9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二、分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三、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33 四、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4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5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查询地点 ....................................................................................................... 37
三、查阅时间 ....................................................................................................... 37
四、信息披露网站 ............................................................................................... 38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华发股份/上市公司/发 行人/本公司/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国金证券/保荐人/主承 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发集团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前称“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 司”),为华发股份控股股东
珠海市国资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达律所/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 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购邀请书》《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
《追加认购邀请书》《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 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申购报 价单》
《追加认购申购报价 单》《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追加认 购申购报价单》
《发行与承销方案》《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 销方案》
《公司章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Huafa Properties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成立日期1992年 8月 18日
上市日期2004年 2月 25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2,117,161,116元
本次发行前实缴资本2,117,161,116元
住所(注册地)珠海市昌盛路 155号
邮政编码519030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司股票代码60032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侯贵明
联系方式86-756-8282111
所属行业房地产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6618XC
互联网地址www.cnhuafas.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主营业务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核心城市群,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苏州、南京、大连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城市。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 12月 5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华发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事项。

2022年 12月 21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

2023年 2月 22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参考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予以修订,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并重新签署与华发集团之间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2023年 3月 10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3年 9月 20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年 12月 15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意见》(珠国资〔2022〕270号),同意本次发行。

2023年 8月 3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 9月 13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3年 9月 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 2023年 10月 11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于 2023年 10月 11日收盘后合计向 91名(未剔除重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前述 91名投资者包括:①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9名投资者;②发行人前 20名股东中的 16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③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6名、证券公司 15名;保险机构投资者 13名,其他投资者 2名。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申购报价前一日 24时前(即 2023年 10月 15日 24时前),发行人新增收到 15名投资者认购意向函。发行人、主承销商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新增收到认购意向函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投资者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杭州化雨频沾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2徐毓荣
3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上海秉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13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14浙江韶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由于首轮申购结束后,投资者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认购股数未达到拟发行股数,且有效认购家数不足35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并于2023年10月16日向首轮已发送过《认购邀请书》的106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局、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时间内(2023年 10月 16日(T日)上午 9:00-12:00),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6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

除 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其余 6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上述 16名投资者均为有效申购。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元)是否为有 效申购
1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8.26190,000,000
2王秀娟8.30170,000,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10200,000,000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7150,000,000
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005L-CT001沪)8.11150,000,000
  8.09300,000,000 
  8.07600,000,000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10150,006,000
7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019L-CT001沪)8.48175,000,000
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8.48150,000,000
9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10155,000,000
10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10158,000,000
1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07150,000,000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0169,360,000
1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28170,000,000
  8.08378,000,000 
1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0233,997,700
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8171,650,000
1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45150,000,00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5179,500,00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8283,640,000 
由于首轮申购结束后,投资者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认购股数未达到拟发行股数,且有效认购家数不足 35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决定启动首轮追加认购程序。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确定的价格向投资者征询追加认购意向。

2023年 10月 17日 9时至 2023年 10月 17日 22时,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收到 6名认购对象(其中 4名为首轮报价的投资者)的追加认购申请,6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追加认购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根据《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要求,6名认购对象均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上述 6名认购对象均为有效申购。具体申购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元)是否为有 效申购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760,000,000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019L-CT001沪)8.0735,000,000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8.0735,000,000
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731,430,000
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7145,200,400
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750,000,000
(3)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07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635,000,000股,认购总金额为 5,124,450,000.00元,最终确定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在内的 17名对象获得配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180,911,5001,459,955,805.0018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23,543,990189,999,999.306
3王秀娟21,065,675169,999,997.256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783,143199,999,964.016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587,360149,999,995.20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6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005L-CT001沪)74,349,442599,999,996.946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588,102150,005,983.146
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019L-CT001沪)26,022,304209,999,993.286
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22,924,411184,999,996.776
10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206,937154,999,981.596
1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578,681157,999,955.676
1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8,587,359149,999,987.136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986,369169,359,997.836
1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6,840,112377,999,703.846
1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607,043343,838,837.016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270,125171,649,908.756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147,447283,639,897.296
合计635,000,0005,124,450,000.00- 
华发集团已与发行人签署《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余 16名认购对象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对象除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外,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局、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635,000,000股,发行规模为 5,124,450,000.00元,符合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T-2日),即 2023年 10月 12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以下价格孰高者: 1、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 7.73元/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8.44元/股。根据公司 2023年 3月 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3年 4月 10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 4月 27日)的普通股总股本2,117,161,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83,349,612.9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为 8.07元/股。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8.07元/股。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07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0%。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24,45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42,372,818.01元,将全部用于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 G82项目、湛江华发新城市南(北)花园项目、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局、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华发集团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除华发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10月 24日出具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 0064号),截至 2023年 10月 23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账户已收到华发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5,124,450,000.00元。

2023年 10月 2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尚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10月 25日出具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618号),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华发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3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24,45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2,372,818.0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635,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407,372,818.01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 10月 31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635,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 5月 14日
注册资本1,691,978.97156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注册地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号
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昌盛路 15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 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80,911,50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公司名称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 11月 24日
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源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 9号院 1号楼 19层 1906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北京环球中心办公楼东楼七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7425144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3,543,99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3)王秀娟

姓名王秀娟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
身份证号码2101031954********
获配数量21,065,675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 3月 5日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2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 15-20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4,783,143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 8月 5日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号 2608室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28923126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8,587,360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6)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 11月 23日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号中国人寿中心 14至 18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号国寿金融中心 27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01M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 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4,349,442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 4月 9日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7号楼 10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8,588,102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8)(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和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公司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 2月 2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号 29层(实际自然楼层 26层)290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8,946,715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0)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 4月 18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号 18层 1802-1803室 以及 19层 1901-1908室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479号上海中心大厦 19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6241R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9,206,937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 6月 1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傅强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68号 20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安信金融大厦 18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83903XW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9,578,681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2月 3日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文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H686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728号汇添富大厦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8,587,35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 10月 25日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 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 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 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20,986,369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 3月 6日
注册资本36,17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易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获配数量46,840,112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6月 2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甲 5号 9层甲 5号 90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甲 5号 9层甲 5号 9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56308U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42,607,043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 6月 2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43/45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1,270,125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 6月 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号震旦国际大楼 18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5,147,447股
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华发集团,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发集团为发行人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除华发集团之外,本次认购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最近一年,华发集团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登载于上交所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华发集团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除华发集团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和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王秀娟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养老金产品、社保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局、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4、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及《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别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Ⅱ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专业投资者Ⅰ
3王秀娟C3级普通投资者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6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005L-CT001 险产品 沪)专业投资者Ⅰ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8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 - - 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019L-CT001沪)专业投资者Ⅰ
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 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 置)专业投资者Ⅰ
10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经核查,上述 17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