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赛车(834058):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834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公告编号:2023-108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回购方式 公司本次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6.5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49,734.00 元元,不超过 699,451.5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21,196股-42,3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79%-0.0757%,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七)回购价格及回购上限调整 2023年9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如下:P=(P0-V*Q/Q0)/(1+n)=(16.5-1.0*56,000,000/56,000,000)/(1+0)=15.5,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5.50元/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328,538.00元-657,060.50元。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24.30%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4%,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24.30%,最高成交价为 11.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1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14859.2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17.48%。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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