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00056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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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6:52: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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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爱我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7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分别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函告,获悉太和先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以及太和先机与谢勇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
数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 质押起
始日 |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西藏太和先
机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是 | 12,000,000 | 2.92% | 0.51% | 否 | 是 | 2023年
11月1日 | 至质权人办
理解除质押
登记之日 | 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 补充
质押 |
合计 | - | 12,000,000 | 2.92% | 0.51% | - | - | - | - | - | - |
注:上述股份的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谢勇 | 是 | 5,000,000 | 3.85% | 0.21% | 2021年2月23
日 | 2023年7月13
日 |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谢勇 | 是 | 18,500,000 | 14.23% | 0.79% | 2021年2月23
日 | 2023年11月2
日 |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西藏太和先
机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是 | 2,000,000 | 0.49% | 0.08% | 2023年1月16
日 | 2023年11月2
日 |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25,500,000 | 4.71% | 1.08% | - | - | -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太和先机及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例 | 本次质押及
解除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 | 本次质押及
解除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
结、标记数
量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西藏太和
先机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 411,028,689 | 17.45% | 233,000,000 | 243,000,000 | 59.12% | 10.32% | 0 | - | 0 | - |
谢勇 | 130,000,000 | 5.52% | 130,000,000 | 106,500,000 | 81.92% | 4.52% | 97,500,000
(高管锁定) | 91.55% | 0 | - |
合计 | 541,028,689 | 22.97% | 363,000,000 | 349,500,000 | 64.60% | 14.84% | 97,500,000
(高管锁定) | 27.90% | 0 | -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太和先机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太和先机及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数量为349,500,000股,占合计所持股份比例的64.60%,占公司总股本的14.84%。
3.太和先机及谢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和足够的履约能力,能有效控制质押风险。其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其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