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超过1%
|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9:21:39 中财网 |
|
原标题:红日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因资金需要及执行法院裁定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3年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执行法院裁定的方式合计减持(含被动减持、被司法拍卖)本公司股份46,012,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住所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九层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9月23日—2023年11月2日 | | |
| 股票简称 | 红日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026 |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46,012,311 | 1.5316 | |
| 合 计 | 46,012,311 | 1.5316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28,114,324 | 7.5933 | 182,102,013 | 6.061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8,114,324 | 7.5933 | 182,102,013 | 6.061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1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
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截至该公告日,大通集团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该次减
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被动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被动
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9月 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
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
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
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被司法
拍卖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8.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