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5号)(以下简称“首轮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首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首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提交了对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5日、2023年 9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已于 2023年 10月 31日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首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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