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3-07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今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连和升”)的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京粮和升”)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京粮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和升所 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日,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京粮和升 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66.69%,其他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京粮和升自身经营相关需求,并非 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股东大连和升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42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5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70%,对应融 资金额1.34亿,到期日为2024年4月28日。还款来源为大连和升自有 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根据大连和升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 其流动资产108.46亿元,总资产202.09亿元,负债合计100.02亿元,净资产102.07亿元,当期收入24.98亿元,净利润1.94亿元,具有偿 债能力。大连和升没有其他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股东京粮和升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 司利益的情形。 (4)本公司与股东的经营独立分开,上述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对 本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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