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000422):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10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湖北宜化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拟参与竞拍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协同效应,强化对财务公司风险控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参与竞拍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挂牌转让的财务公司 10%股权,详见 2023年 10月 2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 司拟参与竞拍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该事项已经 2023年 11月 13日召开的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进展情况 青海宜化在财务公司 10%股权挂牌公示期内向武汉光谷联合产 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提交了《受让文件》并缴纳了 1,186.00万元保证金。2023年 11月 14日挂牌期满 后,青海宜化收到联交所《受让方资格确认通知书》,于 11月 15日按照挂牌底价 11,850.51万元与双环科技签署了《湖北省参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 产权转让标的:甲方持有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企业”)10%股权,拟将标的企业 10%股权转让给乙方。 以下均称产权。 2. 产权转让方式:依照法定程序,产权交易机构于 2023年 10月 18日至 2023年 11月 14日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发布了股权转 让信息,在公告期内有 1个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了意向受让登记,根据有关规定和甲方批准,本转让标的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 3.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 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伍拾万伍仟壹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1,850.51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结算账户。 4. 产权转让的审批及交割: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并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的审批后 30天内,甲方 应配合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在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申报,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或其派出机构不予准许本合同产权交易事宜;双方均有权无责解除本合同,届时,双方除按照产权交易所的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交易费用外,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等。 5. 过渡期间的损益承担:评估基准之日(2023年 8月 31日)至 股权交割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信息由甲方变更为乙方)为本合同的过渡期间,过渡期间的损益均由甲方来享有或承担。 6. 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 权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 7.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 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5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 款的 5%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 损失。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义务 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5%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8.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与盖章后成立, 自本合同约定的产权交易事宜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 机构的批准后方才生效。 四、相关说明 1.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的批 准,能否获得批准以及批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受让方资格确认通知书》; 2. 《湖北省参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11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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