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涌耀投资”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涌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039,904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 11月 20日,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涌耀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涌耀投资因经营需要,自 2023年 7月 18日至 2023年 11月 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63%。本次权益变动前,涌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709,50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662%;本次权益变动后,涌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039,90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