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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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0:27: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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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万德股份: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
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1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上市后
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
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8.93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14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8.02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
之日,公司上市尚未满30个交易日)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
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5,545,824.69元,不超过11,091,649.38元,同时根
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621,033股
-1,242,0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958%-1.3915%,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下限,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
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
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超过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且实际已回购金额未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满3个月时自动终止。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
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
结果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完成首次回购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3年11月17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11.23%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13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1.23%,最
高成交价为7.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28545.35元
(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9.27%。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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