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智选对冲3个月定开混合 (008848):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智选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20:06:11 中财网
原标题:国联智选对冲3个月定开混合 :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智选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8日在《证券日报》、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gl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发布了《国联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智选对冲策略3个月定
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3年11月20日在上述报纸及网站上
发布了《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智
选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国联智选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智选对冲
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代码:008848)的基金管
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
“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3年 11月 20日起,
至 2023年 12月 19日 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
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3年 12月 20日
4、会议表决票的送交或寄达地点:
收件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号中粮置地广场
A座 11层
联系人:品牌与客户管理部
联系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邮政编码:100011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见附件一,以下
简称“《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3年 11月 20日,即在 2023
年 11月 20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
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
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lfund.
com)在“客户服务”-“下载专区”-“其他”中下载并打印
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
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
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
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
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
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
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
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
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
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
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
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
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
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
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
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
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
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
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
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
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
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
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
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
需的相关文件在前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送达时间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
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联智选对
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
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
权代表的监督下于会议计票日,即 2023年 12月 20日进行
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
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
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
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
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
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
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
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
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
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
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
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
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
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
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通过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
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
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
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
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等文件符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
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方可召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
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
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书面意见。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
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
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
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
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品牌与客户管理部
联系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传真:010-56517001
网址:www.glfund.com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联系人:赵蓉
联系方式:010-85197506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
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国联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
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
通讯方式召开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后,
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
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 21日




















附件一:《关于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附件二:《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年
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 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
至 2023年 7月 20日,本基金触发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提议本基金持续运作。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本基金管理
人将继续认真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通过之日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 21日

















附件二:
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等)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名称: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 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 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 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 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 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 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lfund.com)在“客户服务”—“下载专区”-“其他”中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23年 12月 19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国联智选对冲策略 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lfund.com)在“客户服务”—“下载专区”-“其他”中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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