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30060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南富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船后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富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船后行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富船后行 1号”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富船后行 1号持有公司股份 6,917,33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 11月 21日,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富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船后行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富船后行 1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富船后行 1号因自身资金需要,于 2023年 11月 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9,1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的 0.0644%。本次权益变动前,富船后行 1号持有公司股份 7,006,43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比例 5.0644%;本次权益变动后,富船后行 1号持有公司股份 6,917,33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富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船后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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