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混合 (501063): 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7:02:17 中财网
原标题: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混合 : 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50106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 法规和《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23年 11月 29日
赎回起始日2023年 11月 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3年 11月 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3年 11月 2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3年 11月 29日
注:1、2023年10月23日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富悦享定开混合”)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添富悦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添富悦享定开混合自2023年11月21日起转型为汇添富悦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之日(对基金合同生效前已经持有的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的份额而言)至该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两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0%
100万元≤M<200万元1.00%
2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每笔 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指定赎回外,遵循“先进先出”原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

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交易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交易日(包括该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含跨TA转换)业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含跨TA转换)和定投业务。

7.1.2场外代销机构

序号代销机构简称是否开通转换是否开通定投定投起点(单位: 元)
1上海证券200
2海通证券1
3兴业证券100
4安信证券1
5西南证券1
6湘财证券1
7渤海证券1
8华泰证券1
9山西证券1
10中信证券(山东)100
11东吴证券100
12东方证券100
13光大证券100
14中信证券(华南)100
15南京证券-
16银河证券100
17大同证券-
18中原证券10
19东海证券1
20国盛证券1
21中泰证券1
22第一创业证券100
23西部证券100
24华龙证券10
25中金财富1
26国金证券1
27国新证券100
28海银基金100
29上海长量1
30浦领基金100
31中信建投期货100
32中信期货100
33弘业期货1
34国泰君安100
35中信建投1
36国信证券100
37招商证券100
38中信证券100
39泛华普益100
40基煜基金1
41同花顺100
42利得基金10
43盈米基金1
44东方财富证券10
45和讯科技200
46大智慧基金10
47济安财富100
48中欧财富10
49博时财富100
50财咨道100
51天天基金1
52微众银行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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