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的公告 公司董事徐洪涛先生、监事唐歌女士、监事王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董事徐洪涛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6,625股(占本公司减持预披露时总股本比例0.0786%),公司监事唐歌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025股(占本公司减持预披露时总股本比例0.0519%),公司监事王珍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850股(占本公司减持预披露时总股本比例0.0485%)(以下统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近日,公司收到唐歌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徐洪涛先生、王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徐洪涛、监事王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监事唐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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