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卜范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盘后定价)、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5%。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触及要约收购。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 技”)近日收到股东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卜范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盘后定价)、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2,632,200股,减持比例 1.10%。 本次减持后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合计持有航新科 卜范胜先生及孙丽香女士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 同日披露于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卜范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盘后定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航新科技股份 2,6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 卜范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丽香女士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并于同日披露于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 卜范胜先生及孙丽香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在公司任职,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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