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30125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3-083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的公告 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殷明坤,特定股东邓朝晖、喻宇汉、陈铁儒、吴学愚、何建陵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5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殷明坤,特定股东邓朝晖、喻宇汉、陈铁儒、吴学愚、何建陵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殷明坤,特定股东邓朝晖、喻宇汉、陈铁儒、吴学愚、何建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获悉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殷明坤,特定股东邓朝晖、喻宇汉、陈铁儒、吴学愚、何建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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