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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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6:31: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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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泰恩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
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伟文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
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是否为限
售股(如
是,注明
限售类
型) |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郑汉杰 | 是 | 9,700,000 | 10.98 | 2.28 | 首发前限
售股 | 否 | 2023年11
月27日 | 办理解除质
押登记手续
之日 | 中原信
托有限
公司 | 个人资
金需要 |
孙伟文 | 是 | 9,700,000 | 14.65 | 2.28 | 首发前限
售股 | 否 | 2023年11
月27日 | 办理解除质
押登记手续
之日 | 中原信
托有限
公司 | 个人资
金需要 |
合计 | - | 19,400,000 | 12.55 | 4.56 | - | - | - | - | - | - |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以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 本次质押前
质押股份数
量(股) |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股份限
售和冻结、标
记数量(股)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 未质押股份限
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
郑汉杰 | 88,378,020 | 20.77 | 9,280,000 | 18,980,000 | 21.48 | 4.46 | 18,980,000 | 100 | 69,398,020 | 100 |
孙伟文 | 66,216,870 | 15.56 | 9,280,000 | 18,980,000 | 28.66 | 4.46 | 18,980,000 | 100 | 47,236,870 | 100 |
合计 | 154,594,890 | 36.33 | 18,560,000 | 37,960,000 | 24.55 | 8.92 | 37,960,000 | 100 | 116,634,890 | 100 |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郑汉杰先生和孙伟文女士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数量。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汉杰先生及孙伟文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郑汉杰先生及孙伟文女士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汉杰先生及孙伟文女士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
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