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越秀高速REIT (180202): 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7:57:4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越秀高速REIT : 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础设施项目为汉孝高速,由汉孝高速公路主线路和机场北连接线组成  
子项目(资产 名称汉孝高速公路主线路机场北连接线
所在地(明确到 县区级)起于武汉市黄陂区桃园集, 在横店镇南部上跨武汉绕城 公路,在张家店接孝天公路 在祝家店上跨孝天公路,在 京广铁路 K1150+400附近上 跨铁路,止于孝感市华楚湾 与孝襄高速公路相接起于汉孝高速主线路甘夏 湾,止于武汉天河机场北 门
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   
建设内容和规 模33.528公里高速公路及附属 建筑物2.468公里高速公路及附 属建筑物(收费里程为 4.968km,其中:主线里程 2.468km,甘夏湾互通、集 散车道折算里程 2km,跃 进互通折算里程 0.5km)   
开竣工时间2004年 4月至 2006年 12月2009年 10月至 2011年 11 月   
决算总投资约 10.55亿约 3.54亿   
运营开始时间2006年 12月 10日2011年 10月 30日   
特许权到期日2036年 12月 9日2036年 12月 9日   
公路类型经营性高速公路    
特许经营(或 PPP)年限及剩 余年限(如有项目特许经营权年限:30年 剩余年限:13年    
项目营业收入 (万元)2023年 7 月 1日至 2023年 9 月 30日2023年 4月 1日 至 2023 年 6月 30日2023年 1 月 1日至 2023年 3 月 31日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2021年 12月 3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6,438.925,726.706,456.2620,483.911,697.93
项目评估结果于评估基准日 2022年 12月 31日,汉孝高速公路特许 经营权的评估结果为 233,900万元。    
本期/年可供分 配金额(元)12021年 12月 3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1年 12月 31 日止实际数2022年度实际数   
 7,637,135.34137,426,821.43   
分派率(年化 24.51%6.45%   
注:①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是基金管理人在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②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分派率(年化)=(本期可供分配金额/基金实际募集规模)×(365/本期实际天数),其中,基金实际募集规模为2,130,000,000元(不含募集期利息)。

③项目营业收入及可供分配金额来源于本基金定期报告。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 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 投资目标 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 基础设施项目,力求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
部份额,从而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利;剩余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投资。投资范围为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
投资范围
券、利率债、AAA级信用债(包括符合要求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 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其中投资于越秀集团及其关联方作 为原始权益人的高速公路行业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因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按照扩募方案实施 扩募收购时收到扩募资金但尚未完成基础设施项目购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不 属于违反投资比例限制;因除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不满足上 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60个工作日内调整。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基础设施基金运营管理策略、扩募及收购策 主要投资策略 略、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融资策略、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不设置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 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因此与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预期风 风险收益特征 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①图示比例为定期报告期末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情况。

②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运营财务数据详见定期报告。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I(亿元)R
I≤2.002.40
2.00<I≤3.002.50
I>3.002.60
托管费 固定费率 0.0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其他费用
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管理费统一从本基金财产中列支,相关主体费用的具体收支情况详见定期报告。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其中投资于越秀集团及其关联方作为原始权益人的高速公路行业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收费公路类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剩余期限内如本基金未扩募新资产,则已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逐年降低,进而导致基金净值逐渐降低甚至趋于零。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础设施基金相关风险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的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交易或反向吸收合并失败风险、积极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政策变更风险、市场风险、基金份额折溢价风险等。其中: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本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本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终止上市风险。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4、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5、基金份额折溢价风险。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在交易所上市。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可能受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所在行业情况、市场情绪及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此外,本基金还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由于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相关风险
本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本基金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政策风险、处置风险、评估风险、现金流预测的风险、标的公路存在部分合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履职风险、竞争性项目风险及意外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等。其中:
1、政策风险。(1)产业政策及行业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现金流主要由项目公司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等业务收入提供,其中,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如未来国家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因此导致剩余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降低的风险。(2)土地使用政策风险。本基金所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类型为划拨用地,如未来关于划拨用地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产生不利影响。(3)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政策风险。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的法规制度还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如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本基金产生影响。

2、收入来源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本基金所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类别为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的行业和区域集中度较高。若公路的运营终止、中止或受到外界因素重大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公司运营收入不及预期,进而对基金的分配造成不利影响。

的债权和/或标的公路的权益来获得处置收入。受限于相关处置变现程序和届时市场环境的影响,高速公路行业资产的处置变现时间和变现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在极端情况下,本基金最终实现的变现资产可能将无法弥补对项目公司股权的投资本金,进而可能导致投资者亏损。

4、评估风险。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收益法估值对于项目现金流和收入增长的预测,折现率的选择,运营管理的成本等参数需要进行大量的假设。由于预测期限长,部分假设较小幅度的偏差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的估值,可能导致评估值不能完全反映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允价值。由于现金流和收入预测普遍不考虑突发因素或不可抗力带来的收入下降,在未来持续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长期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5、现金流预测的风险。现金流预测基于对车辆通行费等现金收入及运营维护成本等现金支出的假设,由于影响收入和支出的因素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或存在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因此对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也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本基金持有人可能面临现金流预测偏差导致的最终获得分配偏差的风险。

6、标的公路存在部分合规风险。(1)相关证书、手续尚未办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汉孝高速公路存在部分附属房屋建筑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不动产权属证书、联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尚未办理、尚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的许可等合规性瑕疵,存在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或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风险。

(2)土地历史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风险。

7、竞争性项目风险。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高速公路,在其一定距离范围内可能存在新建收费高速公路、高铁网络的可能性,以及新建、改造升级免费通行的公路网络,如新建或改造升级国道、省道、县道网络,可能导致运输方式产生竞争,对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车流量带来分流,对车流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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