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300249):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减持股份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9:10:21 中财网
原标题:依米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 4月 27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计划自预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 25%,即不超过170,8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2023年 8月 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近日,公司收到黄建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黄建军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建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683,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170,89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512,69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全部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黄建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黄建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且没有出现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黄建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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