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601083):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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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9:53: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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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锦江航运:
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江航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01号文同意注册。《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 https://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19,412.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1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 | 11.25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员工参与战略配
售情况 | - |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
安排 | 否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1.61元(按照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1.37元(按照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
|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市盈率 | 8.24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市净率 | 1.84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5.34元(按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
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6.13元(按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
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
发行对象 | 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
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218,385.00 | | |
发行费用(万元,不含
税) | 12,335.55 | |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 | |
发行人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汪蕊莹 | 联系电话 | 021-53866646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21-38032666 |
发行人: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 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