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 (008851):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封闭期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 300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巨额赎回风险 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支付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超过一定比例的,超过部分还有可能被延期办理。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获得赎回款项或赎回份额的风险。 3、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存在一定期限的锁定期,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存在着无法卖出的风险,给基金总体投资组合带来流动性冲击。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5、参与融资及融券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融券业务特有风险。 6、量化对冲策略失败风险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对冲策略来追求绝对收益,但是不能确保策略能完全剥离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因而有可能量化对冲策略失败导致基金损失。 7、卖空风险 本基金目前主要采用股指期货来剥离基金的系统性风险,随着监管的放开及融资、融券等其他对冲工具的优势增强,本基金会优选空头工具,采用最优的多头系统性风险剥离方式。 同时持有多头和空头头寸的方式导致本基金存在在特定市场情况下跑不赢普通偏股型基金的风险,同时有可能导致持有本基金在特殊情况下比持有普通偏股型基金蒙受更大损失。 8、股票选择风险 本基金多头股票部分基于量化模型进行股票投资决策,期望筛选出对比做空的股指或者个股有超额收益的股票,有别于传统的价值分析投资方法,可能会面临特有投资风险。 9、本金损失风险 本基金灵活应用量化对冲策略对冲基金的系统性风险,而且采用定期存款收益率作为其业绩比较基准,但是投资策略的失败和投资市场的波动会导致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者遭受本金损失的风险。 10、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包括股指期货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期货合约展期风险、强行平仓风险、连带风险、股指期货保证金不足风险、杠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盯市结算风险。 11、基金资产投资特定投资对象的其他风险 (1)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2)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12、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成立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1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管理风险;4、信用风险;5、操作和技术风险;6、合规性风险;7、提前终止的风险; 8、税负增加风险;9、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10、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2月23日证监许可【2019】289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2月27日正式生效。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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