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300798):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2:27:25 中财网
原标题:锦鸡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8月0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持有公司股份9,058,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7%)的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之如下:
一、 本次股东减持具体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 (股)减持均价 (元/股)占总股本比例
苏金奇集中竞价2023-09-12300,0007.500.07%
 集中竞价2023-09-13100,0007.800.02%
 集中竞价2023-09-27134,0857.850.03%
 小计-534,085-0.13%
本表注释:

1.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苏金奇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 份比例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 份比例
苏金奇合计持有股份9,058,2402.17%8,524,1552.0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534,0850.13%00.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8,524,1552.04%8,524,1552.04%
本表注释:
1.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计算总股本以 2023 年 09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 417,750,916 股为基准; 2.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3.本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 本次违规减持情况说明
苏金奇于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27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系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534,085股,超过预披露减持计划34,085股,超量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82%,未在上述超出股份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苏金奇表示将汲取本次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个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除上述超量减持情形外,苏金奇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金奇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苏金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苏金奇在《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金奇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上述违规减持系苏金奇个人操作失误所致,不具有超计划减持的主观意愿,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超量减持谋求利益的目的。

5.公司在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进行了汇报。公司将继续加强组织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进行培训和学习,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苏金奇《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2月 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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