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009054): 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书
公 证 书 (2023)沪东证经字第 12766号 申请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 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02单元之175。 法定代表人:胡荣炜。 委托代理人:张鸿铭,男,1998年4月6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11月9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申请人依法于2023年10月25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 2023年 10月 26 日、10月 27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张家栋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对圆信永丰 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 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 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徐峥的监督下,由圆信 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张佳优、刘潇进行计票。截至 2023年11月30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圆信 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 额共14,761,328.65份,占2023年10月27日权益登记日圆信永丰 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 29,361,876.75份的 50.27%, 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4,761,328.6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 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 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 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2023年 12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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