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结果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张洪宇、王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根据该公告,持有本公司股份108,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218%)的高级管理人员张洪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055%);持有本公司股份46,9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095%)的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1,7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024%)。 近日,公司收到张洪宇先生、王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表中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情况。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范围。 三、备查文件 1、张洪宇先生、王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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