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产业 (000619): 关于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确定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管理费率
根据《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季度对日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分档收取本基金的管理费。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6月6日,2023年12月6日为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第三十五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需要确定本季度对日区间【2023年12月6日起(含)至2024年3月6日(不含,下一季度对日)】的管理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二、季度对日区间的适用管理费率 本季度对日前一年,即2022年12月6日(含)至2023年12月6日(不含)的收益率R为-2.06%,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本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为1.2%。自2023年12月6日起(含)至2024年3月6日(不含),管理人将按照确定的管理费率计提本季度对日区间应收取的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M为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相关公告等。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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