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中远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中远通 股票代码:30151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VAPEL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厂 房 1层-9层、B座 1-7层、C座 1-9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号 28层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通”、“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3年 12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年扣非前/后 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剔除了负值(动力源、中恒电气、欣锐科技)。 本次发行价格 6.8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5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3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2.99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3.15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7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特别是本次发行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期,投资效益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下文所述“报告期内”具体是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1-6月): (一)市场变化的风险 公司通信电源、新能源电源和工控电源等产品的销售情况受相关行业市场情况影响较大,若相关行业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存在相关行业市场变化的风险。 通信行业投资需求的周期性波动是通信设备行业面临的固有风险,若未来全球运营商通信基础设施部署进程放缓或进入下降周期,或政企网络建设规模出现下滑,或通信设备制造商减少对供应商的通信电源采购额,可能会对公司通信电源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未来面临因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新能源汽车产业和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放缓或下降,以及因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充电桩价格下降,进而对公司新能源电源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工控行业与宏观经济、人口结构变化、制造业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关,市场规模呈现着波动上升趋势,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若未来工控行业发展放缓或下降,可能会对公司工控电源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且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54,753.86万元、 103,349.21万元、106,595.42万元和 49,015.3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62%、72.32%、74.07%和 76.45%,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的终端销售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为 27,790.68万元、69,737.44万元、58,261.68万元和 32,585.8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23%、48.80%、40.48%和 50.83%,客户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产品所处行业发生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尤其是第一大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或者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对公司的订单需求减少、产品价格大幅下滑或使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将造成公司收入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主要客户、尤其是第一大客户的订单减少、提货速度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三)国际出口管制和贸易摩擦风险 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争端加剧,给中国企业的全球化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的部分客户被美国采取出口管制措施,并且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受到经营限制,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随着相关事态的发展,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对相关客户订单减少的局面,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部分原材料特别是 MOS管、集成电路、电解电容等需要通过进口采购。若未来国际出口管制和贸易摩擦加剧,使得公司相关原材料进口受到限制,影响订单正常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 S客户已被美国政府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报告期内,公司从美国厂商采购的原材料占境外采购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38.58%、43.33%、44.74%和 25.68%,占总采购的比例分别为 10.99%、13.01%、14.28%和 9.58%,虽然占公司整体采购比例较低,但若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为 S客户生产相关产品,造成营业收入下降;甚至会影响公司原材料的进口,对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8,440.01万元、142,901.18万元、143,919.32万元和 64,111.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司未来可能存在因市场竞争、行业需求波动、客户经营或者与公司合作情况变化、公司自身研发、生产和管理等问题而导致业绩增速放缓甚至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因受行业供需关系波动影响,公司主要客户的提货速度同比下降,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32,708.06万元和 1,723.85万元,较 2021年第四季度分别同比下降 31.83%和50.65%;公司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64,111.74万元和 4,251.55万元,较 2022年上半年分别同比下降12.15%和 14.36%。 公司后期经营业绩存在受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景气程度变动、主要客户订单和提货速度发生变化等影响而导致下滑的风险。 (五)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毛利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分别为 2,509.24万元、2,405.45万元、1,609.87万元和 1,229.33万元,毛利分别为 1,182.74万元、988.99万元、486.26万元和 573.49万元,毛利率较高,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若公司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减少或毛利率下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中国广核集团通过深核实业间接控制本公司 42.63%的股份,吉学龙、张学军通过中远通开发、众贤成业及众才成业间接控制本公司 55.89%的股份,中国广核集团、吉学龙和张学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98.52%的股份,公司控制权较为集中。中国广核集团实际控制的深核实业、吉学龙、张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发行后,中国广核集团、吉学龙、张学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章程》《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有能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因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而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七)威珀数字工程建设延期竣工引发的行政处罚风险 公司子公司威珀数字于 2017年 9月 19日分别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汕尾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合同项下的宗地建设项目应在 2018年 3月 19日之前开工,在 2019年 9月 19日之前竣工,若因公司自身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动工和竣工投产,已超过合理期限,不予延期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依法解除土地供应合同。公司于 2019年 6月10日取得上述土地“粤(2019)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权第 0000009号”不动权证书。该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竣工时间将晚于投资监管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深汕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 2020年 7月 24日向公司出具复函,确认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不涉及土地闲置。2022年 1月 18日取得深汕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SS-2022-0002号),确认该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验收合格。2022年 3月 31日,深汕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威珀数字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深规土规〔2018〕11号)相关规定,本宗地逾期竣工事宜经审定为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导致,不计违约金,因本宗地上建设项目已建成,不再另行约定竣工日期。”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威珀数字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但由于仍在二年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内,存在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风险。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发行人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533号《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1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中远通”,证券代码为“301516”。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61,870,8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3年12月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8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发行人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3年12月8日 3、股票简称:中远通 4、股票代码:301516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80,701,755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70,175,439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0,175,439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1,870,834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18,830,921股 9、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866,08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93%,战略配售对象为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远通员工资管计划”)和长江资管星耀中远通2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远通2号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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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2.1.2条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25号),发行人 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10,641.82万元和9,394.78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 20,036.60万元,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2.1.2条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规定的上市标准。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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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数量根据自然人持有直接股东(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比例与直接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数相乘得出。 本次发行前,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深核实业和中远通开发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其分别持有公司42.63%和 52.37%的股权。 深核实业和中广核资本为中国广核集团控制的企业。其中,中广核资本是中国广核集团下属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业务方向之一是资产管理与经营。鉴于公司 2015年已有改制上市目标,且公司主营业务与中国广核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营核电业务无关,根据中国广核集团发展金融产业的统一战略部署,为发挥中广核资本的专业化作用,提升对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实现更高的投资收益,中国广核集团原计划由深核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广核资本。但因当时税务安排需要,公司股权划转需要一段时间,故在未股权划转的过渡期内,深核实业与中广核资本于 2015年 9月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公司股权委托给中广核资本管理。后因公司在 2016年启动改制上市工作,为避免影响公司改制上市进程,深核实业与中广核资本未执行公司股权转让计划,仍由深核实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延续之前的公司股权托管安排,以发挥中广核资本在资本运作方面的专业能力;深核实业、中广核资本均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前及法律法规禁止深核实业转让公司股权的期限内,不会转让/受让深核实业持有的公司股权,当前公司的股权委托管理安排亦不会进行调整。 深核实业根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中广核资本人员作为其股东代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深核实业以自身名义对公司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承担责任。针对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经中广核资本出具管理意见后,需深核实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投票表决。虽存在股权委托管理事项,深核实业并未失去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影响。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中远通开发 成立时间:1996年 4月 24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国广核集团、吉学龙和张学军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中国广核集团通过深核实业实际支配公司 42.63%的表决权,吉学龙和张学军通过中远通开发实际支配公司 52.37%的表决权,此外,吉学龙和张学军还分别担任持有公司 2.47%股份的众贤成业和持有公司 1.05%股份的众才成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98.52%的表决权。 2017年 3月 6日,中国广核集团实际控制的深核实业、吉学龙、张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20年 12月,中国广核集团实际控制的深核实业、吉学龙、张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署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中国广核集团、吉学龙、张学军。 《一致行动人协议》中约定的分歧解决机制如下: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协议各方或各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提案权、表决权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协议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 为进一步明确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深核实业、吉学龙、张学军于 2020年 12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约定: “1、各方同意并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务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各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共同决策,在股东大会的投票上保持一致,以达到一致行动。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务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以深实公司的意见为准。 2、各方同意并承诺,各方或各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向公司派遣的董事就公司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高管任免、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决策时保持一致,并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如果各方或各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向公司派遣的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及财务政策方面的事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以深实公司方的意见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广核集团 成立时间:1994年 9月 29日 注册资本:1,487,337万元 实收资本:1,487,337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33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00%,广东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吉学龙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 7月至 1992年 9月,任珠海通讯电源厂工程师;1992年 10月至 1994年 3月,任深圳 ASTEC开发部负责人、香港 ASTEC开发部 Adapter组高级工程师;1996年 4月至今,任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 9月至今任惠州市中远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9年 8月核达中远通有限创立,并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自公司创立以来,吉学龙先生一直致力于市场开拓与产品营销工作。2014年 12月至 2017年 12月任核达中远通有限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3)张学军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至 1992年任职于内蒙古电视机厂设计所;1992至 1993年任深圳亿利达商业设备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1993至 1994年,任雅达电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1994年 7月至 1995年 6月,任深圳拓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副总工程师;1996年 4月至 1999年 7月,任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9年 8月核达中远通有限创立,并担任董事及总工程师;张学军常年专注于研发工作,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对电源行业有深刻的理解。2017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 2月至今,兼公司副总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理。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图如下: 注: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核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