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ETF (510150): 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51:23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ETF : 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1月29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上证消费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10150
80ETF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 12月 8日
上市日期 2011年 2月 25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年 4月 22日

基金经理 许荣漫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 6月 11日
本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消费 ETF,本基金份额的扩位证券简
其他
ETF
称:消费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证消费 80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上证消费 80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券、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5%
的 。

标的指数:上证消费 80指数。

8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上证消费 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 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 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 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 代。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 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80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消费 指数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并且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上证消 80 费 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 收益特征。根据 2017年 7月 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 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 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最新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M / /
费用类型 ( )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可
按照不超过申购或
0.5% -
申购费(前收费) 赎回份额 的标
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
注册登记机构等收
取的相关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
-
赎回费
购赎回代理券商可
按照不超过申购或
0.5%
赎回份额 的标
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
注册登记机构等收
取的相关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0.10%
托管费
-
销售服务费
1、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2、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露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4、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5、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其他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
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标的指数回报与行业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行业的市场表现。标的指数的回报率与整个行业的市场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送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券派发现金红利、成份券增发、送配等所获收益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券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6、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由此带来风险与成本。

7、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8、成份券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券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停牌成份券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现金替代标识等因素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

(3)若成份券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将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相关约定),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在极端情况下,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大面积停牌,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成份券以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 ETF份额的风险。

9、参考净值(IOPV)决策和计算错误的风险
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10、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内容出现差错,包括组合证券名单、数量、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代比率、替代金额等出错,使投资者利益受损或影响申购赎回的正常进行。

11、退市风险
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12、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券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因此,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券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券,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13、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
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条件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赎回失败的情形。此外,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券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14、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主要为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者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5、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由此影响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的风险。

2)登记结算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实施货银对付制度,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同样的风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基金托管人及其他代理机构可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16、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还包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致使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所引致的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9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按照标的指数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标的指数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暂停基金估值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8、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相关当事人的业务发展状况、人员配备、管理水平与内部控制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因业务扩张过快、行业内过度竞争、对主要业务人员过度依赖等可能会产生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风险,例如,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越权违规交易、欺诈行为及交易错误等风险。

19、技术风险
在本基金的投资、交易、服务与后台运作等业务过程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错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销售代理机构等。

20、不可抗力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和销售代理机构等可能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的各项业务按正常时限完成。

21、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