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澳新能源股票 (001410):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6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 基金代码 001410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7-31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6-10-19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冯明远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9-01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其他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新能源 投资目标 及其相关产业的优秀企业进行投资,为投资者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 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回购、现金、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范围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9-30 0.01% 固定收益投资 0.10% 其他资产 6.25%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3.64% 权益投资(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50万元 1.50% 50万元 ≤ M < 200万元 1.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60% M ≥ 500万元 1000.00元/笔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 ≤ N < 365天 0.50% 365天 ≤ N < 730天 0.25% N ≥ 730天 0.0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费用还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保持在 80%以上,同时本基金也将适度投资于固定收益市场,如果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本基金在股票投资中重点配置新能源产业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这种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该类股票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另外,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模型有可能不能预测市场未来较短时间内非理性的变动,造成基金净值表现低于市场表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4、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信达澳亚基金官方网站[www.fscinda.com][客服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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