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创新药ETF : 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 12月 07日 送出日期:2023年 12月 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认购费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可以按照不高于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在发售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人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相关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 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基金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 5、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6、退市风险。7、终止基金合同风险。8、申购、赎回风险。9、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10、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11、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12、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1)基差风险;(2)保证金风险;(3)合约展期风险。1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14、投资股票期权风险:(1)流动性风险;(2)价格风险;(3)操作风险。15、参与融资交易的风险:(1)杠杆效应放大风险;(2)担保能力及限制交易风险;(3)强制平仓风险。16、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1)流动性风险;(2)信用风险;(3)市场风险。17、存托凭证投资风险。18、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1)港股通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7)法律和政治风险;(8)税务风险。19、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20、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或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21、成份股停牌风险。22、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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