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截止2023年12月7日,持有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新能”)股份69,045,9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36%)的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由于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拟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行使处置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8,260,314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振发能源的告知函,获悉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国新证券与天风证券拟继续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卖出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股票,振发能源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截止2023年12月7日,振发能源持有公司股份69,045,9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 3、股份来源:定向增发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60,314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则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及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发能源不存在尚在履行的相关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为股票质押业务债务逾期违约所致,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国新证券和天风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近日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知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元证券已经减持了8,300股。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振发能源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 (2023] 924 号)规定,本次振发能源被动减持的股份均在 2023年8月27日前已被质押并被多次轮候冻结,本次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被动减持不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5、振发能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振发能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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