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佳科技(835237):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20:46:58 中财网
原标题:力佳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8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力佳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9,460,85918.3992%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前取得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计划减持 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力佳 投资 有限 公司不高于 (500000)股不高于 (0.98%)大宗交 易公告之 日起十 五个交 易日后 的六个 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决定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资金需 求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力佳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 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力佳投资有限公司在《力佳投资(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减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力佳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力佳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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