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871263):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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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7:36: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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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莱赛激光: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号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
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
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
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 发行股数 | 本次发行数量为 19,166,667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
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
过 2,875,0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
的数量为 22,041,667 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定价方式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 |
| 每股发行价格 | 7.28元/股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3年 12月 18日 |
| 发行后总股本 | 7,666.6667万股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3年 12月 15日 |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7,666.6667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7,954.1667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 一、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填补摊薄
即期回报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交所上市。
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
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交所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
败。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三、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
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
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中相关内容。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的风险 |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3.88%、32.44%、29.37%及 25.07%。
近年来,美国等国家在国际贸易战略、进出口政策和市场开发措施等方面有向保护主
义、本国优先主义方向发展的趋势,曾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虽然报告
期内国际贸易摩擦尚未对公司业绩产生显著影响,但在目前的国际贸易摩擦背景下,
世界贸易形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国际贸易摩擦、国际地缘政治事件继续升级、
未来发行人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对发行人在贸易政策上施加不利影响,发行人的境外
业务则可能相应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金属加工件、电池及附件、包装材料、橡塑
件、光学件等,部分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与国家大宗商品铝价等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报
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75%,占有较大的比重,如果公司主
要原材料未来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公
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与境外客户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产
品销售价格。2020至 2021年度,公司汇兑损失金额分别为 172.92万元、105.92万
元,2022年度公司汇兑收益金额为 245.65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汇兑损失金额为
14.90万元。若未来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可能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损益影响公司整
体盈利水平,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四)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369.47万元、26,510.95万元、25,178.00万元
和 12,868.87万元,2020至 2022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11.18%,保持着基本稳定的经营业
绩。但是若出现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客
户需求发生变化等不利情形,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或未能保持技术优势,将可
能导致核心竞争力受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五)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与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激光应用智能工厂数 |
| 字化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
国家产业政策、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会受公司
自身管理水平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内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
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此外,如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竞争
态势等方面的变化,则募投项目可能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或无法实现市场开拓预期使
得产能消化率较低等情形,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审计截止日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3年 9月 30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 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K10444号
审阅报告。
根据审阅报告,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0,746.74万元,较上年
末增长 1.68%,负债总额为 7,437.3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8.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为 23,309.4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0.31%,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
业的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
目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8
第二节 概览 ........................................................................................................................ 1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4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45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99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12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4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7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258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26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72
附件 ....................................................................................................................................... 274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普通名词释义 | | |
| 本公司、公司、莱赛激光、
股份公司、发行人 | 指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常州市莱赛激光工
程有限公司) |
| 莱赛合伙、莱赛合伙企业 | 指 | 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莱赛企业管理 | 指 | 常州莱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常州市莱赛光电技
术有限公司、江苏莱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莱赛激光
装备有限公司) |
| 激光研究所 | 指 | 常州市激光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曾用名:常州市激光技
术研究所) |
| 莱赛导航 | 指 | 江苏莱赛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
| 西晨科技 | 指 | 杭州西晨科技有限公司 |
| 莱赛工具 | 指 | 常州莱赛工具有限公司 |
| 莱奥信息 | 指 | 常州市莱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常州市灵光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灵光测量科技有限公司) |
| 莱赛精密机械 | 指 | 常州市莱赛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烨隆股份 | 指 | 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盛拓信息 | 指 | 常州盛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延陵会计师 | 指 | 常州延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奥晶商务 | 指 | 常州奥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丹意体育 | 指 | 常州丹意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 科尔流体 | 指 | 常州科尔流体技术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陆建红、张敏俐 |
| JOHNSON | 指 | JOHNSON LEVEL&TOOL |
| UNICONCEPT | 指 | UNICONCEPT INSTRUMENT INC. |
| BOSCH、博世 | 指 | Robert Bosch GmbH |
| Leica、徕卡 | 指 | Leica Geosystems Inc. |
| Hilti、喜利得 | 指 | Hilti Corporation |
| 中建三局 | 指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优利德 | 指 |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 巨星科技 | 指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华盛昌 | 指 |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久之洋 | 指 |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 | 指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挂牌 | 指 |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行为 |
| 管理层 | 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统称 |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 |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 《公司章程》 | 指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 全国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商、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 指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
|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 1-6月 |
| 报告期各期末、最近三年及
一期末 | 指 |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
日及 2023年 6月 30日 |
| 境内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如无特别说
明,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
中国台湾 |
| 境外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如无特别说
明,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
国台湾和其它外国国家和地区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专业名词释义 | | |
| 激光 | 指 | 英文名 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简称 LASER,是一种被激发出来的光子队列,
具有单色性好、相干性好、方向性好、亮度高等特点 |
| 激光标线仪 | 指 | 一种利用半导体泵浦激光器作为光源,经过一组透镜组合
整合后能够发射出高准直度的点状光源,再经过特制光学
系统发散后能够形成一条亮度均匀的光线的测量定位仪器 |
| 激光扫平仪 | 指 | 一种利用光学系统聚焦的一束激光,通过高精度水平传感
器和伺服调整机构系统而建立的水平基准、垂直基准、倾
斜基准为测量基准,并以旋转扫描激光束方式形成一个相
应激光平面的测量定位仪器 |
| 激光测距仪 | 指 | 一种通过向目标射出一束激光束,由光电元件接收目标反
射的激光束,测定激光束从发射到接收的时间或相位而计
算距离的测量仪器 |
| 激光探测器 | 指 | 一种通过探测激光照射所产生的电流大小来确定激光束所
在位置的仪器 |
| 激光传感器 | 指 | 运用激光传感原理,由激光器、激光检测器和模数变换电
路组成的仪器 |
| 脉冲 | 指 | 电子技术中经常运用的一种脉搏似的短暂起伏的电冲击
(电压或电流) |
| OEM | 指 | 原厂设备制造商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是受托厂商按来样厂商之需求与授权,按照厂家特定的条
件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来样厂商的设计来
进行制造加工 |
| ODM | 指 |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原始设计制造商,其根据委
托方的规格和要求进行设计并生产产品,受委托方拥有设
计能力和生产技术,基于授权合同生产产品 |
| CCD | 指 | Charge-coupled Device,一种能够把光信号转化为电信号的
半导体组件 |
| DSP | 指 | Digital Signal Processor,一种由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组成
的用来完成数字信号处理任务的处理器 |
| MEMS | 指 | 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微机电系统,一种集微
传感器、微执行器、微电源、信号处理和控制电路、高性
能电子集成器件、接口、通信等于一体的微型系统 |
| CE | 指 | Conformite Europeenne,加贴 CE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有
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
盟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
| PMS | 指 | Power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即工程生产管理系
统 |
| PID | 指 | 一种算法,根据比例系数调节幅值(P)、积分系数状态的
惯性因子(I)、微分系数某一时刻的变化率(D)进行控
制来调节偏差 |
| ROHS | 指 |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简称“ROHS指令”,
欧盟地区企业销售产品需要遵守《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
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
| GPS | 指 |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是一种以人造
地球卫星为基础的高精度无线电导航的定位系统,在全球
任何地方以及近地空间都能够提供准确的地理位置、车行
速度及精确的时间信息 |
| GLONASS | 指 |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全球卫星
导航系统 |
| IP68 | 指 | 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中,防尘防水等
级标准的最高级别 |
| AGV | 指 |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航
装置,能够沿规定的导航路径行驶,具有安全保护以及各
种移载功能的运输车 |
| YAG | 指 | 钇铝石榴石晶体的缩写,是一种综合性能(光学、力学和
热学)优良的激光基材 |
| MOM | 指 | Manufacturing Operation Management,制造运营管理。
MOM是将与生产相关的活动,如仓库管理,物流执行,
质量控制,设备维护等纳入管理范畴,并对这些活动的协
作进行管理,实现对从原材料、能源和信息到产品的转换
过程中的成本、数量、安全和时间等参数进行协调、指导
和追踪的系统管理软件 |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724413329M | |
| 证券简称 | 莱赛激光 | 证券代码 | 871263 |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0年 11月 9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6年 9月 29日 | |
| 注册资本 | 57,5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陆建红 |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号 | | |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号 | | | |
| 控股股东 | - | 实际控制人 | 陆建红、张敏俐 | |
| 主办券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挂牌日期 | 2017年 3月 30日 | |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 制造业(C) | | 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 |
| 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 | 仪器仪表制造业
(C40) | 通用仪器仪表制
造(C401) | 其他通用仪器制
造(C4019) |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情况
发行人成立于 2000年 11月 9日,是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应用领域整体解决方案
提供商,专注于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二十多年的
深耕,公司已发展成激光发射、激光接收、激光测距、距离传感与控制、水平度和角
度传感与控制等产品制造商。2017年 3月 30日,发行人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
开转让,2022年 6月 15日发行人进入创新层。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建红、张
敏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陆建红、张敏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占比 66.96%,
此外,陆建红持有莱赛合伙 19.84%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莱赛合伙可
间接控制发行人 8.70%的股份。综上,陆建红、张敏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
公司 75.66%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莱赛激光专注于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激光测量
与智能定位应用领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二十多年的深耕,公司已发展成激光
发射、激光接收、激光测距、距离传感与控制、水平度和角度传感与控制等产品制造
商。公司是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展览会联盟理事单位和常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建红、张敏俐和公司员工金中义主要负责起草了国内激光扫平仪
(JB/T 11666-2013)和激光标线仪(JB/T 11665-2013)两项行业标准。
公司已拥有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激光测量与传感等多个系列产
品,能够提供施工现场的实时测量数据(如高精度的水平度、垂直度、坡面度、距
离、角度等),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测量、工程道路施工、精准农业、管道矿道施
工、工业设备安装、远距离避障和远程目标定位等领域。目前,公司产品销往全球多
个国家及地区,包括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东南亚等,同时实现
国内 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大部分市级销售网络的覆盖。此外,公司立足于中高
端市场,拥有“莱赛”自主品牌,曾被授予“江苏省著名商标”、“常州市名牌产
品”、“常州市知名商标”等称号。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激光测量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
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荣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多
个奖项。未来,公司将围绕市场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核心技术优势,把高效创新作为
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推动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应用领域的发展,进一步为用户提
升精准高效的智能化作业体验,持续以科技创新点亮行业未来。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1月—6月 | 2022年12月31
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
日/2020年度 |
| 资产总计(元) | 296,953,007.56 | 302,388,693.89 | 299,691,967.84 | 258,407,517.53 |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227,291,325.24 | 211,305,633.91 | 191,978,483.35 | 168,473,908.6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 | 227,291,325.24 | 211,305,633.91 | 191,978,483.35 | 168,473,908.66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4.19 | 29.94 | 35.68 | 34.54 |
| 营业收入(元) | 128,688,692.11 | 251,780,008.12 | 265,109,491.25 | 203,694,659.58 |
| 毛利率(%) | 29.86 | 31.10 | 29.23 | 30.19 |
| 净利润(元) | 15,985,691.33 | 33,702,150.56 | 32,541,574.69 | 28,366,921.5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 15,985,691.33 | 33,702,150.56 | 32,541,574.69 | 28,366,921.5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4,201,233.38 | 33,391,509.84 | 32,653,087.72 | 27,356,158.6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9 | 16.14 | 17.61 | 17.7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 | 6.48 | 15.99 | 17.67 | 17.0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59 | 0.57 | 0.4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59 | 0.57 | 0.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249,493.48 | 10,552,982.88 | 23,172,780.90 | 42,079,610.50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78 | 6.50 | 6.06 | 5.58 |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
案。
2023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2023年 9月 6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决定将发行底价由“发行底价为 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最终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协商确定”调整为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于 2023年 10月 11日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3年第 59次审议会议,
并于 2023年 12月 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6号)。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本次发行数量为 19,166,667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 |
| | 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875,000股),若全额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2,041,667 股 |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5.00%(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下)
27.71%(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
| 定价方式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 |
| 发行后总股本 | 7,666.6667万股 |
| 每股发行价格 | 7.28元/股 |
| 发行前市盈率(倍) | 12.54 |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16.71 |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1.98 |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1.69 |
| 预测净利润(元) | 不适用 |
|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3.67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4.30 |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15.99 |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10.12 |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
略配售,所获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12个月,其余战略配售
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
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具备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
者 |
|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83.3333万股,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13,953.3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16,046.33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11,869.21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13,753.09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084.1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之前);2,293.25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1,393.94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
前);1,603.03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490万元;
3、律师费:200万元;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0.19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0.22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
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承销期: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
会、北交所指定报刊刊登之日至主承销商停止接受投资者
认购款之日 |
|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不适用 |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不适用 |
注 1: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7,666.6667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7,954.1667万股;
注 2: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3: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6.71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7.34倍; 注 4: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5: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1.69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66倍; 注 6: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44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42元/股;
注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30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39元/股;
注 9: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2022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注 10: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0.12%,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9.57%。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机构、承销商
| 机构全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松(代) |
| 注册日期 | 1999年 8月 18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
| 联系电话 | 021-38676666 |
| 传真 | 021-38670666 |
| 项目负责人 | 沈一冲 |
| 签字保荐代表人 | 沈一冲、栾俊 |
| 项目组成员 | 沈一冲、栾俊、耿志伟、应时、刘鹏远、梅若瑛、刘俊言、贾
宾 |
(二) 律师事务所
| 机构全称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乔佳平 |
| 注册日期 | 1988年 8月 20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1100004000107934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号英皇集团中心 8层、9层、11层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号英皇集团中心 8层、9层、11层 |
| 联系电话 | 010-50867666 |
| 传真 | 010-65527227 |
| 经办律师 | 包挺昱、赵小岑、杨俊哲 |
(三) 会计师事务所
| 机构全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杨志国 |
| 注册日期 | 2011年 1月 24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1568093764U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
| 联系电话 | 021-63391166 |
| 传真 | 021-63392558 |
| 经办会计师 | 张琦、吴楠楠、唐绍昆 |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 机构全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周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金阳大厦 5层 |
| 联系电话 | 010-50939800 |
| 传真 | 010-58598977 |
(六) 收款银行
| 户名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营业部 |
| 账号 | 436467864989 |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 交易所名称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法定代表人 | 周贵华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号 |
| 联系电话 | 010-63889755 |
| 传真 | 010-63884634 |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
| 其他权益关系。 |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 公司作为中国建筑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行业领军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激光测
量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荣获中国施
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多个奖项,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建红、
张敏俐和公司员工金中义主要负责起草了激光标线仪、激光扫平仪两项行业标准。
(一)产品与技术创新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方面的投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逐步构建了以自
主研发为核心的业务体系。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多年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行业相关经
验,沉淀了雄厚的技术底蕴。经过 20多年来的深耕,公司多项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填补国内研究空白。经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认证,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正反向
安平智能传感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研究空白;创新研发的三个激光轴线
同步正交的自动控制方法实现了最小激光垂直面离墙距离(4mm),属于行业领先水
平;独创的激光基准面绕机身外交点旋转技术、垂线窗框可旋转结构,实现了激光标
线仪的多功能场景应用与无盲区测量。
截至 2023年 6月末,公司拥有 8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0项、实用新型专利
45项、外观设计专利 25项。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员工还主要负责起草了激光标
线仪、激光扫平仪两大系列产品行业标准。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长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获评江苏省激光测
量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获得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2023年获
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公司已经形成了覆盖核心产品线的关键技术
矩阵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有较明显的研发与技术优势。
(二)智能化及信息化创新
公司聚焦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领域智能制造产业科技创新,围绕激光测量和智能
定位产品生产制造效率提升、节能降耗和产品质量提高,重点进行 120°自动化激光光
源生产线和 360°自动化激光光源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并进行产品调试检测自动化改
造和车间数字化系统升级,提高车间各关键工序数据采集、工单数据挖掘效率并优化 |
| 生产工艺,同时匹配车间 AGV小车实现自动化物流,进而提升车间数字线运行效
率,实现了从物料进场到成品出库全流程的智能化与数字化升级。此外,公司启动企
业信息化系统云平台建设,为厂区生产制造环节的智能化、自动化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通过集成化数据处理和共享、流
程优化,整合了研发、采购、生产、库存管理等活动,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
能力,从而具备定制化、柔性化的生产能力,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非同质化需求,快速
满足品种多样性的要求,同时又能保证高效的交付效率和优秀的定制化生产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在产品及技术创新、智能化及信息化创新等方面具备较强创新能
力,具备明显的创新特征。 |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公司选择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第一项之上市
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不低于 8%”。
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数)分别为 3,254.16万元、3,339.15万元,2021年度、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7.61%、15.99%。基于公司对市值的预先评
估,预计本次发行后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公司符合第一项上市标准的要求。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投资总 项目环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号 金(万元) 额(万元) 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国家
激光应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智能工厂
1 8,017.58 8,017.58
开发区(新北区) (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数字化升
行政审批局出具 出具的《关于莱赛激光
级项目
《江苏省投资项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2 研发中心 7,361.79 7,361.79
备案证》,备案证 中心及激光应用智能工 | | | | |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
金(万元) | 项目投资总
额(万元) | 项目备案情况 | 项目环评
情况 |
| | 1 | 激光应用
智能工厂
数字化升
级项目 | 8,017.58 | 8,017.58 |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新北区)
行政审批局出具
《江苏省投资项目
备案证》,备案证 |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国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出具的《关于莱赛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中心及激光应用智能工 |
| | 2 | 研发中心 | 7,361.79 | 7,361.79 | | |
| | | 建设项目 | | | 号为“常新行审备
〔2023〕268号” | 厂数字化升级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备案证号为“常新行审
环表〔2023〕128号” | |
| | 3 | 补充流动
资金 | 2,620.63 | 2,620.63 | \ | \ | |
| | 合计 | 18,000.00 | 18,000.00 | - | - | | |
| | | | | | | | |
十三、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重要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投资价值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
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
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随着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行业利好政策的持续推
出以及用户需求的稳定增长,博世、徕卡、喜利得等为代表的行业巨头厂商以及国内
专业化品牌纷纷持续加强对其激光测量产品的宣传推广、新品投放、渠道建设的力
度,与公司开展市场竞争。
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者公司不能通过持续的产品开发、升级迭代、优
化产品结构,推出符合消费趋势、用户喜好的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产品,增强自身品
牌影响力及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可能会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及市场
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3.88%、32.44%、29.37%及 25.07%。
近年来,美国等国家在国际贸易战略、进出口政策和市场开发措施等方面有向保护主
义、本国优先主义方向发展的趋势,曾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虽然报告
期内国际贸易摩擦尚未对公司业绩产生显著影响,但在目前的国际贸易摩擦背景下,
世界贸易形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国际贸易摩擦、国际地缘政治事件继续升级、
未来发行人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对发行人在贸易政策上施加不利影响,发行人的境外
业务则可能相应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公司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不能取得相关认证的风险
美国及欧盟地区对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的销售有市场准入规定。ODM业务的产
品通常由客户以自己的名义在当地进行认证,公司配合客户提供用于产品认证的技术支
持文档,也存在应客户要求由公司进行产品认证的情况。欧洲地区 ODM业务的产品 CE
认证由公司完成,若公司无法应客户要求取得相关产品的认证,则可能存在合同违约或 |
| 丢失产品订单的商业风险,进而对公司境外销售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369.47万元、26,510.95万元、25,178.00万元
和 12,868.87万元,2020至 2022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11.18%,保持着基本稳定的经营业
绩。但是若出现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客
户需求发生变化等不利情形,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或未能保持技术优势,将可
能导致核心竞争力受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二、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建红与张敏俐,陆建红、张敏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
制公司 75.66%股份,比例较高。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或
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
响,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金属加工件、电池及附件、包装材料、橡塑
件、光学件等,部分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与国家大宗商品铝价等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报
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75%,占有较大的比重,如果公司主
要原材料未来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公
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二)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与境外客户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产
品销售价格。2020至 2021年度,公司汇兑损失金额分别为 172.92万元、105.92万
元,2022年度公司汇兑收益金额为 245.65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汇兑损失金额为
14.90万元。若未来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可能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损益影响公司整
体盈利水平,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三)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5,617.11万元、8,787.66万元、8,980.50
万元及 6,774.0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98%、44.07%、44.37%及 34.17%,
占比较高。公司结合自身对市场的判断和客户的需求预测拟定采购及生产计划,如果市
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风险加剧及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引致公司存货出现
积压、毁损、减值等情况,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590.79万元、2,956.25万元、
4,107.03万元及 7,687.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59%、14.83%、20.29%及
38.77%。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重
要客户遭遇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危机或公司与相关客户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公司应收
账款可能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产生坏账损失,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
定的不利影响。
四、研发与技术风险
(一)产品升级迭代及研发失败风险
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具有高精度、
高自动化等特点,同时由于施工环境的不确定性,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还需具备
较高的产品品质、稳定性、可靠性等特征。当前全球制造业正在经历数字化、自动
化、智能化的转变,为保证产品不断满足用户需求,维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
公司需不断进行产品迭代和创新,未来预计将持续对产品研发投入更多资源。若公司
无法持续跟踪市场及终端用户需求变化,并对行业未来技术、产品发展方向进行较为
准确的预判,或者开发产品市场推广失败,可能存在公司产品升级迭代进度和研发成
果未达预期,进而导致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及市场份额下降,对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研发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优秀的研发人员是公司提高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伴随市场需求的快速
变化和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行业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竞争不断
加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良好的 |
| 研发条件,或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预计将迅速扩
张,若公司人才不能满足营业规模增长和持续产品研发的需求,可能面临研发人员流
失或不足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与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激光应用智能工厂数
字化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
国家产业政策、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会受公司
自身管理水平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内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
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此外,如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竞争
态势等方面的变化,则募投项目可能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或无法实现市场开拓预期使
得产能消化率较低等情形,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
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和培育,投资效益不能立即
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
被摊薄的风险。
(三)新增折旧摊销和员工薪酬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和员工薪酬将有所增加,短期
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未能提高产品销量、扩展应用领域、提高整体盈利水平,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未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员工薪酬的增加将可能导致公司
利润出现下滑风险。 |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 |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全称 | LAISAI Laser Technology Co.,Ltd. |
| 证券代码 | 871263 |
| 证券简称 | 莱赛激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724413329M |
| 注册资本 | 57,500,000.00元 |
| 法定代表人 | 陆建红 |
| 成立日期 | 2000年 11月 9日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号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号 |
| 邮政编码 | 213031 |
| 电话号码 | 0519-85136116 |
| 传真号码 | 0519-85136118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公司网址 | www.laisai.com |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冯锦侠 |
| 投资者联系电话 | 0519-85136116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绘图、
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光学仪
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
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其他通用仪
器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软件开发;通
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导航
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导航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
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照明器具制造;
照明器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
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激光测量与传感产品等 |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时间
2017年 3月 30日(二) 挂牌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 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四) 终止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2016年 10月 22日,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
议书》,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对公司进行挂牌推荐并持续督导。
公司于 2022年 7月 8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
督导协议书》,并于 2022年 7月 8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
《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
2022年 7月 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
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
书自 2022年 7月 20日起生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办券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六)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3日经过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年
报审计机构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七)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 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股转系统函[2017]1441号),公司股票于 2017年 3月 30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莱赛激光”,证券代码为 871263,
所属层级为基础层。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关于发布 2022年第三次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股转
系统公告[2022]207号),公司于 2022年 6月 15日起调入创新层。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仍处于创新层。 |
(八)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行融资情况。(九)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十)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陆建红、张敏俐。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
变化。(十一)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股利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2020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 5月 12日,公
司召开了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750.00万股,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
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75.00万元(含税)。
2021年 4月 21日及 2021年 5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5,7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共计分配 1,150.00万元(含税)。
2022年 4月 27日及 2022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5,7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共计分配 1,437.50万元(含税)。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 | | | |
| |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 1 | 陆建红 | 1,982.50 | 34.48% | |
| | 2 | 张敏俐 | 1,867.50 | 32.48% | |
| | 3 | 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 | 8.70% | |
| | 4 | 金中义 | 280.00 | 4.87% | |
| | 5 | 朱明 | 260.00 | 4.52% | |
| | 6 | 徐奕飞 | 250.00 | 4.35% | |
| | 7 | 孙小兰 | 225.00 | 3.91% | |
| | 8 | 孙仅 | 100.00 | 1.74% | |
| | 9 | 壮卫峰 | 100.00 | 1.74% | |
| | 10 | 彭公新 | 75.00 | 1.30% | |
| | 11 | 陈文虎 | 75.00 | 1.30% | |
| | 12 | 朱文军 | 35.00 | 0.61% | |
| | 合计 | 5,750.00 | 100.00% | | |
| | | | | | |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