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HBST01 (1634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63409.SH 债券简称:20HBST01 债券代码:175686.SH 债券简称:21HBST01 债券代码:149522.SZ 债券简称:21鄂科 Y2 债券代码:185226.SH 债券简称:22HBST01 债券代码:185389.SH 债券简称:22HBST02 债券代码:133590.SZ 债券简称:23鄂科 02 债券代码:133667.SZ 债券简称:23鄂科 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发生变更 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湖北科投”、“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信证券现就发行人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人 2019年 6月 24日董事会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及 2019年 7月 11日 2019年第 33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 2020年 2月 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50亿元)。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020年 4月 13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债券简称为 20HBST01,债券代码为 163409,发行规模 8亿元,发行期限 5+5年期,票面利率 3.55%,起息日期为 2020年 4月 13日,上市日期为 2020年 4月 17日。 2021年 1月 26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 21HBST01,债券代码为 175686,发行规模 10亿元,发行期限 5+5年期,票面利率 4.48%,起息日期为 2021年 1月 26日,上市日期为 2021年 2月 1日。 2022年 1月 13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 22HBST01,债券代码为 185226,发行规模 15亿元,发行期限 5+5年期,票面利率 3.70%,起息日期为 2022年 1月 13日,上市日期为 2022年 1月 18日。 2022年 2月 24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 22HBST02,债券代码为 185389,发行规模 17亿元,发行期限 5+5年期,票面利率 3.83%,起息日期为 2022年 2月 24日,上市日期为 2022年 3月 2日。 (二)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人于 2020年 12月 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 2020年 12月 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五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 2021年 3月 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14号”文,发行人完成本次债券的注册程序,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021年 6月 18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 21鄂科Y1,债券代码为 149521,发行规模 13亿元,发行期限 2+N年期,票面利率 4.31%;品种二债券简称为 21鄂科 Y2,债券代码为 149522,发行规模 7亿元,发行期限 3+N年期,票面利率 4.70%。起息日期为 2021年 6月 18日,上市日期为 2021年 6月 29日。 (三)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人于 2023年 4月 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2023年 5月 12日召开的第三十六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 2023年 7月 3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411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50亿元人民币的本次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2023年 7月 28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 23鄂科 02,债券代码为 133590,发行规模 10亿元,发行期限 3+2年期,票面利率 3.38%。起息日期为 2023年 7月 28日,挂牌日期为 2023年 8月 3日。 2023年 9月 18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 23鄂科 03,债券代码为 133667,发行规模 12亿元,发行期限 3+2年期,票面利率 3.35%。起息日期为 2023年 9月 18日,挂牌日期为 2023年 9月 25日。 二、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3年 12月 18日公告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 11月 6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号 2-9层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审计机构履职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鉴于发行人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订的审计业务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发行人的统一安排及业务发展需求,发行人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变更批准情况及决策程序 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已经过发行人于 2023年 12月 15日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该项变更符合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计业务服务合同正在签署中。 3、新聘审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2年 3月 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对提供本次审计服务构成实质障碍的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情况。 (三)移交办理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业务沟通,相关工作已完成移交。 (四)时间安排 本次变更生效时间及新任审计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 三、影响分析 截至《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出具日,变更前后审计机构工作的移交办理已完成。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中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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