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600150):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5名,实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 5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2024年度实施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 50.24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贷款利率预计为 2.025%~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委贷手续费率为0.5‰;资金来源为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2024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预案》 2024年度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总额度预计不超过980亿元 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均以保值为目的,只作为用来规避风险的工具而不作为获利的手段,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规定,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中船财务系经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实际,每半年度出具《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已制定《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以确保公司与中船财务发生金融业务过程中自有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宁振波) (吴立新) (吴卫国) (王 瑛) (高名湘) 2023年12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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