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3年12月24日 15:51:21 中财网
原标题:尚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朗曜”)和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尧桂明先生、董事齐仲辉先生、监事会主席孙跃杰先生、监事左宝增先生、财务总监王惠广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有限售股解除限售后特定期间不减持的承诺》,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长江晨道27,270,00010.4581%
2招银朗曜9,448,3003.6234%
3招银叁号4,800,0001.8408%
4尧桂明2,400,0000.9204%
5齐仲辉1,200,0000.4602%
6孙跃杰1,056,0000.4050%
7左宝增1,056,0000.4050%
8王惠广200,0000.0767%
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增加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增加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备查文件
1、相关承诺主体出具的《关于所持有限售股解除限售后特定期间不减持的承诺》。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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