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复星02 (1634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63415.SH 债券简称:20复星 02 债券代码:163916.SH 债券简称:20复星 03 债券代码:175304.SH 债券简称:20复星 04 债券代码:185220.SH 债券简称:22复星 0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 售资产事项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本期债券对应的《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复星高科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 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 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事项进展的公告》,出售资产事项具体情况如 下: 一、交易概述和进展 兹提述复星高科日期为 2022年 10月 20日、2023年 3 月 15日、2023年 4月 3日、2023年 4月 24日、2023年 4 月 28日、2023年 6月 1日、2023年 6月 9日、2023年 8月 30日及 2023年 10月 16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复星高科、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星工业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合称“卖方”)签订框架协议、前次股权转让 协议及新股权转让协议以出售南京南钢 60%股权之事项、沙 钢诉讼及沙钢诉诉讼 II。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上海复星高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事项进展的公告》所使用 之词汇与本公司于 2023年 4月 3日、2023年 4月 24日、 2023年 4月 28日、2023年 6月 1日、2023年 6月 9日、 2023年 8月 30日及 2023年 10月 16日披露之《上海复星高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事项进展的公告》所界 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南京南钢出售事项之所有先决条件均获达成,并于 2023 年 12月 4日完成交割。 海通证券作为 20复星 02、20复星 03、20复星 04、 22复星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 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 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 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 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 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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