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300286):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2:41:27 中财网

原标题:安科瑞: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简称:安科瑞 证券代码:300286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Acrel Co.,Ltd. (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64,414,837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1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62,040.3245,000.00
2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14,937.3311,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
 合计100,977.658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运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用于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若募投项目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客户及产品的市场竞争状况、技术更迭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指标下滑,则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募投项目新增折旧与摊销、新增员工薪酬等亦会对未来盈利能力、公司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新增对外销售企业微电网产品 352.003万套(其中含0.7万套应用系统)、电量传感器135.00万套,企业微电网-其他产品2.20万套,新增产能较大。若市场供求、同行业竞争等因素发生较大不利变化,以及发行人客户开发不及预期,则发行人将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和未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作为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发展高度依赖人力资源。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对优秀的软硬件开发、管理及技术服务等各类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引进较多人才,可能存在无法招聘足量员工的风险;同时,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员工规模将大幅增加,将对公司员工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存在新增人员的管理风险;此外,若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则新增员工的职工薪酬也将对发行人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为46.70%、45.72%、46.15%和47.79%,毛利率水平较高。未来若公司不能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并保持其领先优势,或行业新进入者大量增加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经济环境进一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使得公司产品售价下滑,产品成本上升,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业务逐渐增多,因系统项目验收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规模增加。此外,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如规模、财务状况、合作年限、银行信用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给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急剧变化或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过大,则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六)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用户对服务需求的不断变化,行业内竞争对手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有效提升技术水平,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影响力,无法在当前市场发展形势下迅速扩大自身规模并增强资金实力,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地位出现下滑。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 5
目 录............................................................................................................................ 7
第一节 释义 ............................................................................................................... 9
一、普通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0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基本信息 ...................................................................................................... 11
二、主营业务 ...................................................................................................... 12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4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8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50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 51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 .............................................................................. 56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5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0 四、募集资金投向 .............................................................................................. 6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3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5 一、关于发行人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65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 6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69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90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 90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1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 9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92 三、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9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9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93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4
一、市场风险 ...................................................................................................... 94
二、经营和财务风险 .......................................................................................... 94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9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96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8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9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10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2
五、审计机构声明 ............................................................................................ 103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04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安科瑞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中先生
安科瑞有限上海安科瑞电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江苏安科瑞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广州安科瑞广州安科瑞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安科瑞新能源上海安科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安科瑞电商安科瑞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安科瑞研究院江苏安科瑞微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安科瑞电能江苏安科瑞电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新加坡安科瑞ACREL SINGAPORE PTE.LTD.,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国电南瑞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0406
国电南自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00268
许继电气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0400
四方股份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 码 601126
苏文电能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司公司,证券代码 300982
泽宇智能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司公司,证券代 码 301179
威胜信息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688100
炬华科技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司公司,证券代码 300360
公司章程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国盛证券、保荐人、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 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
报告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1-9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微电网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负荷、 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微电网面向终端 企业用户,是主干网的延伸。
分布式电源分布在用户端,接入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以就地消纳 为主的电源。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水能、 氢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 电)和储能等类型。
电力三产公司服务于电力传输产业的第三产业公司,如送变电工程、检修、 设计咨询、设备制造等
EPCO“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维护”模式。在 EPC模式的基 础上增加了运行和售后维护(即“Operation”)的环节
云-边-端云平台-边缘计算网管-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
长尾市场单个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单个客 户利润较小,但总体市场很大。
PCBA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刷电路板组装,是将电子 元器件通过表面贴装技术(SMT)或者插件技术(THT)等 方法固定并焊接在印刷电路板(PCB)上,从而形成一个具 备特定功能的电子装置。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Acrel Co.,Ltd.
成立日期2003年 6月 23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时间2009年 4月 16日
上市时间2012年 1月 13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科瑞
股票代码300286
注册资本21,471.6125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中
公司董事会秘书罗叶兰
证券事务代表朴蕾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 253号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 253号
邮政编码201801
互联网网址www.acrel.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1-69158331
联系传真021-6915833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 套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 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照明 器具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微电网所需的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是一家硬件生产与软件开发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企业微电网用户提供综合 能效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电网的组成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微电网,前四个环节为主干网, 微电网位于电力系统的末端。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 置、负荷、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开发和延伸微电网能够充 分促进分布式电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实现对负荷多种能源形式的高可 靠供给,是实现主动式配电网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传统电网向智能电网过渡过程 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微电网面向终端企业用户,是主干网的延伸,是能源互联 网等能源新业态的重要落地点。企业微电网的应用场景如下: 公司产品从电量传感器、电力测控与保护装置等硬件终端设备,到边缘计算网关等软硬一体产品,再到基于云平台的电力数据应用服务,形成了“云-边-端”完整的产品生态体系。依托于上述产品体系,公司为用户提供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及产品,包括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能效管理系统、电气消防及用电安全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及相应配套所需的端设备(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边缘计算网关等)。

公司具备为用户提供可靠、安全、节约、有序用电及智能化运维管理等多方面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结合物联网和边缘计算技术,公司现已推出多套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的云平台与系统解决方案,并基于这些方案针对不同行业的需求进行细分,实现了企业微电网能源可视化管理和能源数据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形成了通过为客户提供更多附加价值的方式带动硬件销售的模式。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214,716,125股,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093,00118.6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4,623,12481.33
合计214,716,125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股)
周中39,197,98818.26%29,398,491
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34,800,00016.21%-
吴建明15,929,4367.42%-
朱芳11,977,7525.58%9,743,589
姜龙10,420,9534.8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6,700,3473.12%-
汤建军6,284,4462.9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 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512,6992.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968,6111.85%-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3,172,6001.48%-
合计136,964,83263.80%39,142,080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控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周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197,988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8.26%,并通过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 34.46%的股份, 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图所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周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周中先生: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电子工程系应用电子专业,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在江阴长江斯菲尔电力仪表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2003年 6月至 2006年 3月,任安科瑞有限总经理;2006年 4月至 2009年 1月,任安科瑞有限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09年 2月至今,任安科瑞董事长;2009年 4月至今,任安科瑞总经理。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上海前航投资 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直接控 制的企业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除金融、证券),商务咨询,为企 业解散提供清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微电网所需的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硬件生产与软件开发相结合,产品包括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及相应智能电力仪表产品和电量传感器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中的“C4012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和“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领域。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主要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和管理。

国家发改委承担着仪器仪表制造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等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承担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具体工作由其下属的电工仪器仪表行业分会执行,主要工作包括编制行业标准、行业指导、行业规划、技术交流、行业数据统计、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自律管理等。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软件产业界并具有全国性一级社团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开展行业情况调查,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咨询建议;对本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的制定进行研讨、提出建议;订立本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颁布单位发布时间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 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2020年 10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大常委2018年 12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人大常委2018年 12月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2018年 10月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2018年 10月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2022年 3月修正
7《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2017年 3月
8《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2013年 1月修正
9《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2008年 8月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序 号政策名称时间颁布单位主要内容
1《新型电力系统 发展蓝皮书》2023年 6月国家能源局深化电力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打造 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和技术中台,构建智 慧物联体系,打造多种通信技术相融合的 电力通信网,推广共性平台和创新应用, 提高能源电力全环节全息感知能力,提升 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和微电网接入互动 能力,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柔性控制。
2《电力现货市场 基本规则(征求 意见稿)》2022年 11月国家能源局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 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 与交易。
3《“十四五”全 国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规划》2022年 7月住建部、国 家发改委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体化利 用,有序推进主动配电网、微电网、交直 流混合电网应用,提高分布式电源与配电 网协调能力。
4《“十四五”现 代能源体系规 划》2022年 1月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 源局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配电 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 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 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 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 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 互补。
5《2030年前碳达 峰行动方案》2021年 10月国务院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 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 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 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 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序 号政策名称时间颁布单位主要内容
6《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 见》2021年 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 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 源的市场主体地位。
7《完善能源消费 强度和总量双控 制度方案》2021年 9月国家发改委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 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建设及应用;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 广应用,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 广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 持续释放节能市场潜力和活力。
8《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2021年 3月全国人大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 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 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 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 电能力。
9《关于加快建立 健全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经济体系 的指导意见》2021年 2月国务院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 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鼓励公共机构 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 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 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 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
10《仪器仪表行 业“十四五”发 展规划建议》2020年 12月中国仪器仪 表行业协会在行业关键技术层面,工业自动化控制系 统装置及仪表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大数 据云平台;供应用仪器仪表领域的高可靠 性-高稳定性计量特性智能产品关键核心 技术以及工业传感器及关键元器件领域的 产品智能化-芯片化-多参数复合技术等将 成为行业关键性技术。
11《新能源汽车产 业发展规划 (2021-2035)》2020年 10月国务院办公 厅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 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经过 15年 的持续努力,使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 售车辆的主流;大力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 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令充 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12《关于营造更好 发展环境支持民 营节能环保企业 健康发展的实施 意见》2020年 5月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 生态环境部 等部门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 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 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绿 色技术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13《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年 10月国家发改委智能电网用智能电表(具有发送和接收信 号、自诊断、数据处理功能)为鼓励类产 品。
序 号政策名称时间颁布单位主要内容
14《绿色产业指导 目录( 2019 年 版)》2019年 2月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 自然资源部 等部门涉及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中的 “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 造、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水力发电和 抽水蓄能装备制造、核电装备制造、智能 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等。
15《关于印发打赢 蓝天保卫战三年 行动计划的通 知》2018年 7月国务院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 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 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 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 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 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 司。
16《关于全面推进 “智慧消防”建 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 10月公安部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 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 消防”建设,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 工作深度融合,为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 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打造符合实战要求 的现代消防警务勤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部队灭火应 急救援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实现“传统 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
17《推进并网型微 电网建设试行办 法》2017年 7月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 源局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并规范 微电网健康发展,引导分布式电源和可再 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建立多元融合、供需 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 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建设。
18《关于印发信息 产业发展指南的 通知》2016年 12月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公共 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和信 息技术服务,推动软件企业与传统行业企 业深入合作,加快支撑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的软件及解决方案发展和应用,培育一批 综合性解决方案提供商。
19《能源发展“十 三五”规划》2016年 12月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 源局加快智能电网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变电站、 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扩大智能电表等智能 计量设施、智能信息系统、智能用能设施 应用范围,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 互响应能力。加大投资力度,全面实施城 乡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打造现代配电网, 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多能互补集成优化 的微电网示范应用。
20《国家能源局关 于推进新能源微 电网示范项目建 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7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微电网代表了未来能源发展趋势, 是“互联网+”在能源领域的创新性应 用,对推进节能减排和实现能源可持续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能源微电网是 电网配售侧向社会主体放开的一种具体方
序 号政策名称时间颁布单位主要内容
    式,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可为新能 源创造巨大发展空间。各方面应充分认识 推进新能源微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 组织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为 新能源微电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并在积 累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广。
21《国家发展改革 委国家能源局关 于促进智能电网 发展的指导意 见》2015年 7月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 源局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全面体 现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促进集中与分散 的清洁能源开发消纳;充分发挥智能电网 在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推广应用 输变电设备状态诊断、智能巡检技术;建 立电网对冰灾、山火、雷电、台风等自然 灾害的自动识别、应急、防御和恢复系统。 推广智能计量技术应用,完善多元化计量 模式和互动功能;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 台建设,支持需求侧管理预测分析决策、 信息发布、双向调度技术研究应用。
22《关于进一步深 化电力体制改革 的若干意见》2015年 3月国务院、中 共中央提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 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 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 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推进发用电 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稳 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 配售电业务;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 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 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等。
随着上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多项行业政策的发布,公司所在的微电网行业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促进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并推动公司实现自身的发展战略与目标。

(二)行业主要特点
1、行业发展历程
(1)电力行业发展历程
微电网行业是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微电网面向终端企业用户,是电网主干网的延伸,微电网行业的发展与电力行业发展息息相关。

电力行业是将煤炭、石油、核燃料、水能、海洋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物质经发电设施转换成电能,再通过输电、变电与配电等环节供给用户作为基础能源使用的一条庞大、复杂的产业链。整体来看,电力行业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基本动力,是社会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目前,我国电力行业已历经三大重要改革阶段: 第一阶段:明确“厂网分开”,发电侧市场迎来改革。从 20世纪 90年代初开始,我国电力能源行业进行了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电力管理体制与运营模式重大改革。2002年国务院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原则,将原国家电力公司一分为十一,成立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家电网公司和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五家发电集团以及四家辅业集团公司,由此拉开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序幕。经过 10余年发展,我国电力能源行业已逐步形成发电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

第二阶段: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构建电力交易市场体系。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路径以及“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提出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自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已初步构建了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市场体系,有效促进我国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
第三阶段:“双碳”目标的提出,再次开启电力市场化改革新篇章。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遵循电力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新要求,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这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新篇章开启。

(2)微电网市场发展历程
我国微电网行业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起步和快速发展两个阶段:
起步阶段(2008-2015年):2008年,“北方地区 MW级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系统集成技术与示范工程”进入执行期,将难以转换的低温热用于能源供应,实现能源的阶梯利用,为可再生分布式能源与微电网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尤其是年初的特大雪灾导致国内大面积停电,暴露了我国传统电网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并促使我国加快了对微电网的研究步伐。2009-2010年间,我国国家科技部通过《国家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863)》立项了近十个有关微电网方面的研究课题。2011年 8月,国网电科院微电网技术体系研究项目通过验收,该项目首次提出了中国微电网技术体系,涵盖微电网核心技术框架、电网应对微电网的策略、技术标准和政策等。2015年 3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序幕,提出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并积极发展微电网技术。此时,作为融合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体制机制创新的典型代表,微电网迅速得到政府和行业的共同重视。

快速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2015年 7月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被认为是我国正式鼓励微电网商业化应用的标志。此后,国家陆续出台多项行业利好政策,我国微电网行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7年 4月,吐鲁番新能源城市的微电网示范项目获得了售电许可,成为我国第一例获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微电网项目,意味着我国的微电网售电许可正在不断放开。2017年 5月,发改委与能源局发布了 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其中包括24个并网型微电网和4个独立型微电网项目。

2017年 7月,发改委与能源局发布《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以更严谨和更合法的方式助推微电网发展,并将并网型微电网定位为第二类售电主体。

2022年 1月,发改委与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探索建设高可靠性可再生能源微电网;鼓励具备条件的重要用户发展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这也是首次微电网从此前的大电网从属地位上升到与大电网并列、互为补充的地位,大电网与微电网同步发展被写入能源规划,从顶层设计定位上体现了我国电网对微电网建设的重视程度。2022年 7月,住建部和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积极推动配电网扩容和升级,有序推进主动配电网、微电网、交直流混合电网应用,推动供电服务向“供电+能效服务”延伸拓展。2022年 11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政府的重视与政策的扶持以及新能源应用的高速发展促使中国微电网行业步入快速发展的时期,打造了良好的行业成长环境。

2、行业发展现状
(1)电力行业发展现状
经济发展的命脉是能源,能源的核心是电力,电力的清洁与否最终将关系到我国“双碳”目标能否实现。根据《中国 2060年前碳中和研究报告》数据,电能是一种清洁、高效、零排放的能源,产生的经济价值相当于等量煤炭的 17.3倍、石油的 3.2倍。因此,推动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水平是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量的关键。相应的,发电侧的能源清洁化、用电侧的能源电气化即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

从用电侧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能源局数据,2011-202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由 38.70亿吨标准煤增长至 54.10亿吨标准煤,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3.09%,能源消费整体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在全社会用电量方面,2011-2022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不断增长,由 4.70万亿千瓦时增长至 8.64万亿千瓦时,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5.69%,显著高于能源消费总量的增速。此外,我国水电、核电及风电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 2011年的 8.40%持续上升至 2022年的 17.40%,说明我国能源电气化进程已取得一定效果,但距离 2030年一次电力消费占比达到 25%的目标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未来我国电能替代的趋势将会进一步加快。


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及能源消耗总量情况 60.00 10.00 8.64 8.31 9.00 7.51 50.00 7.29 8.00 6.84 6.31 7.00 5.92 40.00 5.55 5.52 5.32 4.97 6.00 4.7 30.00 5.00 54.1 52.4 49.8 48.75 4.00 47.19 45.58 44.15 43.41 42.83 41.69 20.00 40.21 38.7 3.00 2.00 10.00 1.00 0.00 0.0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中国能源消耗总量(亿吨标准煤) 全社会用电量总计(万亿千瓦时)            
             
             
             
             
             
             
             
             
             
             
             
             
             
             
             
 20112012 国能2013 消耗2014 量(2015 吨标准2016 煤)20172018 全社2019 用电2020 总计(2021 万亿千2022 时)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我国各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耗总量占比情况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16.6 17.4 15.3 15.9 14.5 13 13.6 11.3 12 9.7 10.2 8.4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水电、核电、及风电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原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 2.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较 2021年提高 1.7个百分点,全国风电光伏年发电量首次突破 1万亿千瓦时,2022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达到 1.19万亿千瓦时,较 2021年增加 20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13.8%,同比提高 2个百分点,接近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由此表明新能源发电量对全国电力供应的贡献不断提升。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 2020》数据,到 2025年,预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我国发电总装机的 50%以上。至 2025年,全国发电设备总装机容量至少需达 25.94亿千瓦,风光装机容量至少需新增3.94亿千瓦达到 9.27亿千瓦;总装机容量年均增速至少为 3.35%,风光装机容量年均增速至少为 11.7%。

综上所述,用电侧的电能替代以及发电侧的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将在供需两端共同促进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而微电网行业属于电力行业的延伸,二者关系密切。因此,微电网行业也将获得较大的增长空间。

(2)微电网市场发展现状
①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为实现分布式电源的灵活、高效应用,微电网建设需求增加
以分布式光伏为例,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约 51.11GW,同比增长 74.57%;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占当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的比例从 2015年的 9.19%上升至 2022年的 58.48%。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伴随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储能、充电桩的接入,企业等负荷侧用户的用电行为更加复杂。而开发和延伸微电网能够充分促进分布式电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实现对负荷多种能源形式的高可靠供给,因此微电网建设需求将迎来增长。

②多地拉大峰谷电价差,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曲线需求增加
2021年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目的在于通过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从而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工商业峰谷电价差增大趋势明显,能够激励企业加强微电网能源管理,合理规划错峰用电、节能控耗,减少电费支出。

③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企业微电网开启与大电网的双向互动
2021年 10月,国家发改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货市场交易,企业微电网能够帮助实现与外部电网互联互通,辅助企业动态优化用电策略、赚取电费收益,微电网经济性进一步提升。
④在可靠用电、安全用电、高效与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用电需求推动下,企业配置微电网的意愿逐渐增强
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成熟,小型工商业或代理居民和商业用户的负荷聚合商也将参与需求响应市场,丰富市场参与主体的类别,增加负荷侧调峰潜力。综合能源服务商、负荷聚合商能够把分散的电力用户的可调节负荷集合起来,既能实现电力用户能效管理提升,又为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减少了调峰压力和调峰难度。

在分布式能源接入需求、峰谷电价差增大、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电需求提高的背景下,企业配置微电网意愿增强,微电网能效管理市场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

根据国盛证券研究所研究报告,国家电网公司统计的我国 10kV及以上供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有 200万户以上,这些用户均有建设或改造微电网的潜力。

常见工商业铺设分布式电源装机规模约 1-2MW,假设 1MW/个,根据能源局示范项目数据,平均每 W微电网分布式电源装机对应企业微电网整体投资约 10-11元,以 10元/W企业微电网建设成本测算,单个企业微电网投资规模约 1,000万元。则存量 200万户 10kV及以上供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若全部铺设微电网,潜在市场总空间可达 20万亿元。

展望 2025年,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我国到 2025年末拟初步实现光伏装机 561GW,较 2020年累计装机量(253GW)增加约 308GW,假设其中分布式光伏占比 60%,同时工商业占分布式光伏中的 50%,则十四五期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增加 90GW,假设2022-2025年逐年分别增加 14/18/22/26GW,并假设 2025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微电网渗透率达到 20%。我们以 10元/W企业微电网建设成本测算,仅考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情况下(不考虑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多联供、燃料电池等其他分布式电源),2025年我国企业微电网市场规模有望达 520亿元。

3、行业发展趋势
(1)多元化趋势
随着新能源在电力能源系统中的比重逐渐增大,多能互补、高度耦合成为电力能源系统的显著特点,基于电力、燃气、供热、制冷等多种能源系统耦合协调的微电网行业呈现主体多元化、业务交易复杂化的趋势,且参与主体逐渐扩展,除了工业园区、建筑楼宇、电网企业、电能服务机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之外,也包含了负荷聚合商、多类型储能、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充电站、虚拟电厂等多种主体。负荷根据所使用的能源类型可分为电力负荷、天然气负荷和热负荷等。

在电力能源系统中,形式各异的多能流之间的耦合愈发密切,处于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众多用户的用能习惯、用能需求各异,对冷、热、电等多种能源的需求走向多样化。

(2)新兴技术广泛应用
新兴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创新驱动力,云技术、大数据及 5G通信等技术发展正在改变和推动电力能源行业的信息化及数字化发展。传统的信息系统正在被建立在云平台上的技术解决方案所代替,运行方式、技术架构及应用模式都将产生颠覆性的变化,酝酿着巨大的市场空间。以互联网、物联网为引导的“大数据”正快速发展,势必会推动电力等传统行业朝着大数据的领域发展。随着智能终端和 5G通信的发展,电力能源行业的作业方式、服务方式都已经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传统的固定工作模式、离线工作模式和桌面交互的操作方法都在被移动应用所取代,各种专业系统都在往智能终端的操作使用模式发展。在新技术的作用下,电力能源数字化的内涵得到不断丰富,电力能源行业的产业形态更为多样化,微电网行业企业的成长空间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大。

(3)服务模式向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转变
近年来,新的技术不断在电力能源行业得到应用,专业性和复杂性程度大幅提升。为适应这种变化,能效管理系统的设计、规划、咨询需求也在增长,能够从需求出发,对客户的现有业务进行梳理,并提供从咨询、策划、辅助设计、施工、交付、运营运维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的厂商,能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综合客户多元化的业务需求及系统兼容性等因素,客户对综合厂商的优先选择倾向将促使信息化实施模式逐步发生转变,厂商类型将从单一的采购、建设转换成以“用户需求-设计咨询-集成及实施运维”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4)用户侧市场成为新的增值点
随着电力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和电力改革的深化,以及可再生能源和大量分布式电源并网,使得能源消费者的角色逐渐转变为能源产消者,供需角色可相互转换。用户侧对电力能源增值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用电侧能效管理、电力运维等方面的需求都可以作为新的增值点,拓展用户侧诸如负荷管理、能耗管理、微电网建设运营、定制运维服务等增值服务能增加用户粘性和企业竞争力,也为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发展空间。

4、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特有经营模式
微电网客户分布广泛、数量众多,是一个非常分散的“长尾市场”,潜在客户散落在各行各业,客户需求呈现“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的特点。公司围绕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直销和经销方式获取销售订单,并采取按单生产模式满足不同客户定制化、差异化的产品需求。定制化是微电网行业较为独特的经营模式。公司客户一般要求供应商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的快速设计及开发能力。

(2)周期性
微电网行业与电力行业密切相关,电力行业存在周期性波动。电力需求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增长带来的工业用电需求增加,市场需求量随之增长。

反之,经济增长放缓,需求减少,市场需求量也会相应下降。此外,气候变化、能源政策变动等因素也会对行业的周期性产生影响。

(3)区域性
微电网产品应用领域广阔,下游行业类型众多,在现阶段,华东、华北、华南等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用电量大,用电设备多,产品的市场需求量相对较大,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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