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光医疗(430300):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20:12:10 中财网
原标题:辰光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43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3-137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天从 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 合伙)公开发行 前控股 5% 以上股东6,000,0006.9892%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取得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 减持 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 持 原因
上海天从 企业管理 中心(有 限合伙)不高于 858,470 股不高 于1%大宗 交易本公告 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6个 月内视市场 价格确 定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 市前取得投资 期限 已满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上海天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为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

承诺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
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
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海天从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在《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
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
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海天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天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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