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21:16:13 中财网
原标题:东瑞股份: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4,978,401股
2、发行价格:20.5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24,755,924.56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11,012,049.5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44,978,401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12月 28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年 12月 28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
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11 (四)发行数量............................................. 11 (五)发行价格............................................. 1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1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2 (十)发行对象............................................. 13 (十一)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4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3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4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4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4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5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6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6 (一)主要财务数据......................................... 2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8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0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3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30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30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31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1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2 八、其他重要事项 ................................................. 32 九、备查文件 ..................................................... 32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2年 6月 2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有关主体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2年 7月 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3年 2月 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3年 10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授权
2022年 7月 25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有关主体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出具的《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申报工作的通知》:“主板再融资平移企业在 2023年 2月 20日至 2023年 3月 3日申报的,如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尚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在受理后完成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并向本所报送或更新。”发行人已于 2023年 3月 8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 11月 16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批程序
2023年 5月 26日,东瑞股份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 6月 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7号)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注册批复签发日为 2023年 6月 25日,自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年 11月 22日向深交所报送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 92名。前述投资者包括 2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3家证券公司、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 20名股东(2023年11月10日股东名册,其中12位股东为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关联方,不对其发送认购邀请书)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 35家其他机构投资者和 6名其他个人投资者。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文件。

除上述投资者外,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日(2023年 12月 6日)上午 9:00前,有 25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上述投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在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3年 12月 6日上午 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4份《申购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缴纳了保证金,24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对所有的《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年 11月 2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的《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限为 83,3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得到的股票数量(即不超过 44,978,401股)和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的孰低值,即不超过 63,841,680股(含 63,841,680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4,978,401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 12月 4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3.15元/股)的百分之八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8.52元/股。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56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8.8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24,755,924.56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743,875.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1,012,049.54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年 12月 1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2月 12日出具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0C000577号)。截至 2023年 12月 12日止,招商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924,755,924.56元。

2023年 12月 12日,招商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了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2023年 12月 1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12月 12日出具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0C00057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年 12月 12日止,东瑞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978,40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755,924.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13,743,875.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1,012,049.5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4,978,40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66,033,648.54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44,978,401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3年 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家,本次配售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
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20.56486,3819,999,993.3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61,264,59025,999,970.4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610,513,118216,149,706.08
UBS AG20.561,653,69633,999,989.76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纯达定增优选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20.561,264,59125,999,990.96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纯达定增精选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20.561,264,59125,999,990.96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562,772,37356,999,988.8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610,700,366219,999,524.9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20.561,264,59125,999,990.9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20.561,264,59025,999,970.40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561,750,97235,999,984.32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4期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562,431,90649,999,987.3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20.561,361,86327,999,903.28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20.561,264,59125,999,990.9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62,135,21143,899,938.16
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
杨岳智20.561,264,59125,999,990.96
郭伟松20.561,264,59125,999,990.96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轻盐智选3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20.561,055,78921,707,021.84
44,978,401924,755,924.56  
东晖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康先生控制的企业。除东晖投资外,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况。

东晖投资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由于本次发行导致东晖投资与发行人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对于发行人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除此以外,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目前,发行人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86,381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264,59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513,118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4、UBS AG

UBS AG本次认购数量为 1,653,696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5、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 1,264,59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6、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 1,264,59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7、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772,373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700,366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本次认购数量为1,264,59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本次认购数量为 1,264,59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1、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750,97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2、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 4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 4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 2,431,906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本次认购数量为 1,361,863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4、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264,59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135,21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6、杨岳智

杨岳智本次认购数量为 1,264,59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7、郭伟松

郭伟松本次认购数量为 1,264,59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8、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 1,055,78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十一)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7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东晖投资外,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东瑞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发行相关会议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44,978,401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3年 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东瑞股份;证券代码为:001201;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8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东晖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及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袁建康20.17%42,928,368
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2.34%26,260,584
东莞市安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6.88%14,649,264
曾东强5.31%11,296,992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袁伟康4.51%9,602,208
潘汝羲3.72%7,908,096
漆良国3.19%6,778,464
蒋荣彪3.19%6,778,464
李应先2.65%5,648,160
邓巧莲2.65%5,648,160
64.61%137,498,76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1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袁建康16.65%42,928,368
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38%26,746,965
东莞市安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68%14,649,264
曾东强4.38%11,296,992
袁伟康3.72%9,602,208
潘汝羲3.07%7,908,096
漆良国2.63%6,778,464
蒋荣彪2.63%6,778,464
李应先2.19%5,648,160
邓巧莲2.19%5,648,160
53.53%137,985,141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120,977,17856.85%165,955,579
91,828,42243.15%91,828,422
212,805,600100.00%257,784,001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袁建康,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除公司董事长、总裁袁建康通过东晖投资参与此次认购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除公司董事长、总裁袁建康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董事长、总裁袁建康直接持有公司 20.17%的股份,通过东莞市安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26%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东晖投资持有公司 12.34%的股份,袁建康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 33.78%。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长、总裁袁建康直接持有公司 16.65%的股份,通过东莞市安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04%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东晖投资持有公司 10.38%的股份,袁建康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 28.07%。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  
2023年 1-9月 /2023年 9月 30 日2022年度/2022 年 12月 31日2023年 1-9月 /2023年 9月 30 日
-1.95310.2016-1.6123
12.637314.590413.9663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年 12月 31日或 2023年 9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 2023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84,996.1388,879.94128,862.38
431,595.03382,734.24238,210.80
516,591.17471,614.18367,073.18
123,498.0883,572.3933,928.26
123,518.2577,450.8623,397.06
247,016.33161,023.2557,325.32
269,574.83310,590.93309,747.8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80,711.58121,677.97105,184.31
-40,699.926,459.9723,361.20
-41,147.845,578.0622,431.35
-41,566.104,289.8421,157.98
-41,563.804,291.2221,157.9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
-9,861.981,240.3814,484.23
-80,324.33-139,193.89-109,345.42
86,586.8371,956.52145,041.84
-3,599.48-65,996.9950,180.65
4、主要财务指标表

2023年9月30日 /2023年1-9月2022年12月31 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度
0.691.063.80
0.380.572.98
47.82%34.14%15.62%
25.76%14.17%7.51%
104.25171.24120.55
2.692.552.93
-16,397.5324,559.9932,975.64
-41,563.804,291.2221,157.98
-42,139.142,337.5219,924.31
-3.556.2623.28
-0.460.060.82
-0.17-3.102.83
12.6414.5917.47
0.10%0.10%0.01%
计算公式说明如下:
①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⑤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⑥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⑦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⑧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年(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年(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⑩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采矿权等除外)÷期末净资产。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74,334.02万元、367,073.18万元、471,614.18万元和 516,591.17万元,呈增长趋势,与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13%、64.89%、81.15%和 83.55%,总体处于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公司新建的养殖场及采购的养殖设备,具有合理性。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65、3.80、1.06和 0.69,速动比率分别为 1.26、2.98、0.57和 0.38。2021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主要系公司在 2021年上市,取得较多的募集资金,流动资产占比大幅提升。随着公司逐步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养殖场和采购养殖设备,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22年和 2023年 1-9月逐步下降,该等情况具有合理性。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保持在良好的水平,公司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 31.05%、15.62%、34.14%和 47.82%,整体处于合理水平。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8,128.64万元、21,157.98万元、4,291.22万元和-41,563.80万元,发行人的业绩变动主要受生猪价格变动影响。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是整个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行业内公司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属于行业内的不可抗力,行业内主要企业的经营业绩均受生猪价格变动影响而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2023年 1-9月,发行人发生亏损,一方面是因为整个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发行人个别养殖场存在蓝耳、伪狂犬等疾病,主动淘汰落后产能从而补充更换优化种猪体系,同时该场周边疫病频发,为防控疫病、降低风险,发行人提前和加速生猪出栏,使得该场出现较大幅度亏损。此外,发行人新建猪场尚未满产且部分产能仍在建设中,需承担的固定折旧摊销费用较大。

综上,发行人的业绩变动具有合理性。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55.88次/年、120.55次/年、171.24次/年和 104.25次/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83次/年、2.93次/年、2.55次/年和 2.69次/年。发行人整体业务运行情况良好。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保荐代表人:罗虎、伍飞宁
项目协办人:李斌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传真:0755-8294 466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楼
负责人:程秉
经办律师:钟成龙、陈伟
联系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45-200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关文源、冼宏飞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经办会计师:冼宏飞、李旭佳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承销协议》。

招商证券指定罗虎和伍飞宁作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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