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鑫 (001470): 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3号)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8:56:46 中财网

原标题:融通通鑫 : 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3号)




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年第3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2日证监许可[2015]108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如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具体详见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日, 其中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 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 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言 .................................................................. 1 二 释义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6 四 基金托管人 ...........................................................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 基金的募集 ........................................................... 48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49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50 九 基金的投资 ........................................................... 62 十 基金的业绩 ........................................................... 73 十一 基金的财产.......................................................... 74 十二 基金资产估值........................................................ 75 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0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2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4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5 十七 风险揭示 ........................................................... 91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96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9 二十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35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7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39 二十四 备查文件......................................................... 140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2013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2、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威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张威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总经理、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企大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诚通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特别顾问,兼任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悦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202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宗文龙先生,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中财大资产经营(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长春税务学院讲师。202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席德应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阿根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管理部资深专家、中国工商银行机构金融业务部资深专家、中国工商银行机构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高级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结算处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东莞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会计稽核司科员。202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罗小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海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诚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中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门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 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罗林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六部高级经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职员。2022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江涛先生,经济学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东京分行国际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 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务执行役员兼CFO、战略规划负责人,曾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 EMBA。曾任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曾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 EMBA。曾任新时代证券(现诚通证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职务。2017年 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江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东京分行国际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邹曦先生,金融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的基金经理。2001年 5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2020年 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杜国彦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大通证券太原东缉虎营营业部市场总监、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交易助理、华安基金北京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华安基金北方机构部总监、华安基金机构一部总监。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商小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助理、和昇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国鑫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鼎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禧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23年 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财务负责人王智鲲先生,工程硕士学位,曾任中铁物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职员、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国诚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挂职锻炼)三级调研员、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 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首席信息官高翔先生,计算机及应用本科,曾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监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业务主办、系统分析师(部门副经理级),深圳蛇口新欣软件产品有限公司开发三部程序员、高级程序员。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余志勇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23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就职于湖北省农业厅任研究员,2000年7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闽发证券公司任研究员,2004年7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年 4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组组长、研究部总监、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2年8月10日至2014年12月24日)、融通通泽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25日至2017年11月17日)、融通增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13日至2018年7月24日)、融通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2日至2018年2月28日)、融通通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19日至2017年12月12日)、融通通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9日至2018年4月11日)、融通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至2017年8月17日)、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至2018年12月26日)、融通通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8日)、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3日至2018年7月4日)、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7日至2019年7月15日)、融通沪港深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融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2月5日起至2023年2月18日)、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融通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8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现任组合投资部总监、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5日起至今)、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7日起至今)、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16日起至今)、融通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9月16日起至今)、融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8月21日起至今)。

刘舒乐女士,清华大学金融硕士,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6年 7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现任融通增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7月12日起至今)、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7月12日起至今)、融通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7月12日起至今)、融通通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7月12日起至今)、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7月22日起至今)、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8月5日起至今)。

(2)曾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15年6月15日至2016年9月21日,由余志勇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6年9月22日至2018年5月17日,由余志勇先生和张一格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8月4日,由余志勇先生和许富强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23年8月5日起至今,由余志勇先生和刘舒乐女士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权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先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万民远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范琨女士,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余志勇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任飞先生。

公司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商小虎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主持工作)、基金经理王超先生,基金经理黄浩荣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任飞先生。

公司境外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商小虎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经理陈瀛先生,基金经理邱小乐女士,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任飞先生。

公司大类资产配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副总经理商小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范琨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主持工作)、基金经理王超先生,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何天翔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任飞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和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亿陆仟贰佰万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93号
联系人:阮劲松
联系电话:022-58316243
发展概况:
渤海银行于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2020年7月16日登陆香港联交所主板,是《中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修订以来,唯一一家全新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12家同类银行中最为年轻,具有显著的后发优势,也是中国唯一一家外资银行参与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作为最年轻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渤海银行在业内较早意识到“数字化转型是商业银行实现战略转型的关键推动力”,并率先开启“线上化、数据化、智能化”的“三步走”模式,以金融科技为驱动,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焕新发布的手机银行6.0版本,利用开放银行技术将金融服务内嵌到客户生产生活场景,并针对性打造少儿财商教育品牌“渤学多财”,开启线上财商教育共学共赢促成长的崭新局面,不断扩容渤海银行“大财富”版图。

在零售银行转型的过程中,数字化也是渤海银行实现差异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渤海银行的特色化分群服务利用基于客户细分的客户标签和洞察、渠道整合协同、产品灵活组合拼装的数字化中台能力,服务“渤仔”、“渤锐”、“渤达”、“渤泰”四个特色化的客群,支持细分市场的定位,助推零售战略目标“生态银行”的加速实现。

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上,渤海银行相继出台《落实稳住经济大盘28条举措》和立足天津经济发展特色细化的《助力天津地区经济稳增长22项举措》。合计50条举措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总体原则,逐项对照国务院部署,结合行业及自身实际,全面强化金融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主体,助力实体经济爬坡过坎。其中,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优惠收费项目达到59项,仅天津地区每年的降费规模就达到近亿元。

在信贷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的同时,渤海银行始终高度重视并坚持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等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着力支持碳减排投融资活动,推进碳中和债、绿色债、绿色特定资产支持贷款等绿色创新产品落地,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倾斜,切实推动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

截至2023年6月末,渤海银行资产规模实现新突破,达16905.58亿元;开业机构进驻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5个副省级城市中的65个重点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网点总数达到363家。伴随着数字化战略的加速落地与整体业绩的企稳,渤海银行长期投资价值逐步得到显现:继获纳入恒生综合指数后,接连获标普、穆迪等国际权威机构给出的投资级评级,彰显出市场对渤海银行经营发展情况的长期持续看好。

2、主要人员情况
屈宏志先生,男,1969年 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资产保全部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南开支行行长、和平支行行长,天津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渤海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靳超先生,男,1979年生,高级经济师,北京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风险总监,党委书记、行长,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渤海银行副行长。

渤海银行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营销、产品及业务推动、托管运营中心、稽核监督、需求与运维、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六个团队,配备有人员70余人。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占比90%以上。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渤海银行于201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办保险资金托管业务。渤海银行始终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和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并依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目前,渤海银行托管业务已涵盖信托计划保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客户资金托管、资管运营外包服务等业务品种。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渤海银行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稽核监督团队,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稽核监督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全面、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全程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业内普遍使用的基金监控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控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情况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0层(09)1002
邮编:100020
联系人:鲁婷
联系电话:(010)6619 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王诗期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2、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电话:0591-87824863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021)63371293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公司网址:www.bosc.cn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黄海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电话:0512-69868373
联系人:吴骏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公司网址:http://www.suzhoubank.com
(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182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谭磊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公司网址:8.jrj.com.cn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联系人:陈慧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9)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劲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联系人:梁云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6533-789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1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878016
联系人:林伊灵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1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孙琦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1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电话:18621730132
联系人:郑骏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0-555
公司网址:https://www.txfund.com/
(13)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电话:15626219801
传真:021-50206001
联系人: 林志枫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1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联系人:孙博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5)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20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1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靠近2/10号线虹桥火车站)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联系人:黄欣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公司网址:1234567.com.cn
(1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68596919
联系人:鲁育铮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王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2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董一锋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宋晋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http://www.myfund.com/
(2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弄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5353
传真: 021-61101630
联系人:张仕钰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85097308
联系人:李雯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25)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魏素清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2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联系人:曾健灿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2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电话:021-60818249/13564799493
联系人:杨徐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8)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30)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755-26695461
联系人:董宣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31)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105
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许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3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王悦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3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联系人:韩宇琪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3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联系人:李海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071 2782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3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37)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航天科技广场A座32楼
法定代表人:彭维熙
电话:0755-81994266
传真:0755-84333886
联系人:彭维熙
客户服务电话:4000993333
公司网址:http://www.jhjzfund.com/
(38)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5幢1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电话:021-34013996-3011
联系人: 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13999
公司网址: www.hotjijin.com
(3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206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孔安琪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4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4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4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郑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4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邱湘湘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 0371-85518397
联系人:董亚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4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6)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电话: 010-59336544
传真:010-63156532
联系人:焦金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47)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19层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电话:021-60608983
传真:021-60608950
联系人:黄子珈
客户服务电话:021-60608980
公司网址:www.ajwm.com.cn
(4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传真:010-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4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0411-39027810
传真:0411-39027835
联系人:于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50)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为: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蒋凯帆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danjuanfunds.com
(51)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C馆5楼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电话:13560729634
联系人:刘有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3928
公司网址:www.simuwang.com
(52)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008-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电话:021-68609700
联系人:张政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
公司网址:www.zocaifu.com
(53)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茜蕊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09613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5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 010-63136184
联系人:张静怡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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