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通盈 (002564): 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6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 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002564 基金管理人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16-09-22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日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12-20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刘腾飞 证券从业日期 2018-09-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风险管理为前提,通过把握中国稳增长与促转型的发展现状,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挖掘各大类资产配置机会,力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资产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持有的权证合计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深度把握中国经济发展与转型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中观-微观的 资产配置策略,以及自下而上的精选行业、个股的基本面分析策略,再通过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互相结合的选股方法,辅以多种事件驱动、量化研究等工具策略,在风险 管理的前提下因势利导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备注 率 M<500,000 1.50% - 500,000≤M<2,000,000 1.20% -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0% - M≥5,000,000 1000元/笔 - 1日 31日≤N≤365日 0.50% - 赎回费 366日≤N≤730日 0.25% - N≥731日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管理风险 5、操作或技术风险 6、合规性风险 7、其它风险 8、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9、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10、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在基金调整资产配置时,基金经理的判断可能与市场的实际表现存在一定偏离,在市场上涨的时候股票配置比例过低或在市场下跌时股票配置比例过高,从而带来对基金收益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新沃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sinvofund.com][客服电话:400-698-9988] 《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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