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兴业聚利 (001272):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次分红公告
|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0:17:01 中财网 |
|
原标题:兴业聚利 :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
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0127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5月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
规以及《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 2023年12月19日 |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 1.926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 197,289,547.91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额) | 0.95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 |
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23年12月28日 |
除息日 | 2023年12月2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3年12月2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
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将按 |
| 2023年12月2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并于2023年
12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1月2日起投资者
可以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 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2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