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688007):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0:11:49 中财网
原标题:光峰科技: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4.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8,694,315股。
? 股东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以下合称“转让方”“一致行动人平台”)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 11.61%减少至 9.46%,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 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转让方所持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或“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30,2504.42%
2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62,3743.39%
3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53,1062.67%
4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3,994,0110.86%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 5%。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转让方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

序 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拟转让数 量(股)实际转让 数量 (股)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转让后 持股比 例
1深圳市光峰达业 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20,430,2504.42%3,374,0833,374,0830.73%3.69%
2深圳市光峰宏业 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5,662,3743.39%2,061,0302,061,0300.45%2.94%
3深圳市金镭晶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2,353,1062.67%2,460,4002,460,4000.53%2.14%
4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3,994,0110.86%798,802798,8020.17%0.69%
 合计52,439,74111.35%8,694,3158,694,3151.88%9.46%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光峰达业 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基本信息名称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砾田路 2号 B栋深圳开 沃坪山新能源汽车基地 2号厂房 212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12月 27日
深圳市光峰宏业 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基本信息名称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砾田路 2号 B栋深圳开 沃坪山新能源汽车基地 2号厂房 212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12月 27日
深圳市金镭晶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基 本信息名称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砾田路 2号 B栋深圳开 沃坪山新能源汽车基地 2号厂房 212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12月 27日
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基本信息名称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
 住所香港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12月 27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 式变动日期权益 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 比例
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2020年 11月 27日至 2023年 11月 13日人民币 普通股-0.10%
 询价转 让2023年 12月 27日人民币 普通股3,374,0830.73%
 合计--3,374,0830.83%
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2020年 11月 27日至 2023年 11月 13日人民币 普通股-0.08%
 询价转 让2023年 12月 27日人民币 普通股2,061,0300.45%
 合计--2,061,0300.53%

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020年 11月 27日至 2023年 11月 13日人民币 普通股-0.07%
 询价转 让2023年 12月 27日人民币 普通股2,460,4000.53%
 合计--2,460,4000.60%
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其他2020年 11月 27日至 2023年 11月 13日人民币 普通股-0.02%
 询价转 让2023年 12月 27日人民币 普通股798,8020.17%
 合计--798,8020.19%
注:
1、以上“其他”变动方式指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归属致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0,430,2504.52%17,056,1673.6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20,430,2504.52%17,056,1673.69%
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5,662,3743.47%13,601,3442.9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5,662,3743.47%13,601,3442.94%
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股份12,353,1062.74%9,892,7062.1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2,353,1062.74%9,892,7062.14%
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td合计持有股份3,994,0110.88%3,195,2090.6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3,994,0110.88%3,195,2090.69%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52,439,74111.61%43,745,4269.46%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52,439,74111.61%43,745,4269.46%
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公司上市后总股本 451,554,411股为基础测算;“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 462,211,338股为基础测算。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 量(股)占总股 本比例限售期 (月)
1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0000.87%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100,0000.45%6个月

3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300,0000.28%6个月
4UBS AG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600,0000.13%6个月
5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30,0000.05%6个月
6上海锐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10,0000.05%6个月
7北京时代复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04%6个月
8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54,3150.01%6个月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3年12月 21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光峰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36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76家、证券公司 53家、保险机构 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5家、私募基金 175家、信托公司 1家、期货公司 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6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2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8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24.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869.4315万股。询价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金额约为 4.48亿元,对应转让底价的有效认购倍数为 2.19倍。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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