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30156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达利凯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达利凯普 股票代码:301566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Dalian Dalicap Technology Co.,Ltd.)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金悦街 2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达利凯普”、“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12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记盲目跟风 “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cn.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45,725,91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4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存在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8.9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六)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达利凯普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3年12月14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3.16倍。 截至2023年12月14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滚动市盈率=T-4日收盘价÷(2022年第4季度及2023年第1-3季度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T-4日总股本); 注4:在计算市盈率均值时,考虑到风华高科的静态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存在异常值,故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8.9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9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14日(T-4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滚动市盈率为 35.4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滚动市盈率 36.11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1,585.38万元、35,444.38万元、47,698.37万元和 21,738.1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087.96万元、9,913.27万元、16,961.49万元和 7,764.38万元。2023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738.17万元,同比下降23.82%;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7,764.38万元,同比下降 27.80%。公司结合目前的订单情况、市场需求及经营状况等,预测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42,498.80万元,较 2022年度下降 10.90%;预测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096.44万元,较 2022年度下降 14.58%;预测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75.58万元,较 2022年度下降 17.60%。公司上述期后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搬厂偶然因素导致同比基数较大和全球半导体设备出货量增速放缓导致上游射频电源需求增速有所下降。射频电源行业、军工行业、医疗行业和通信行业是公司产品重要的应用领域,若各应用领域的终端市场需求增速放缓或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对该应用领域客户的销售收入增速放缓或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第一大客户稳定性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第一大客户均为 PPI,该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 5,566.61万元、7,929.88万元、13,444.22万元和 3,867.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5.79%、22.37%、28.19%和 17.79%。由于国内其他上市公司和公众公司暂未形成射频微波 MLCC的批量出口销售,目前 PPI未向国内其他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采购射频微波 MLCC产品;不排除未来国内出现与公司同样具备产品性能、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较强竞争力的射频微波MLCC生产厂商后,PPI向其采购的可能性。同时,PPI下游客户行业领域主要为半导体射频电源,下游半导体设备出货量的增速放缓将可能导致 PPI产品需求减少。前述因素可能导致该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从而对公司的收入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三)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 9,842.98万元、16,531.99万元、25,314.71万元和 9,673.02万元,占比分别为 45.60%、46.64%、53.07%和 44.50%,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存在销售客户集中风险。如果未来公司与下游市场主要客户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新客户拓展计划不如预期,或公司主要客户因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等原因引起市场份额下降,可能导致主要下游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6,453.96万元、18,232.12万元、14,035.47万元和 1,801.97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88.06%、91.78%、87.42%和 80.44%;其中,对香港昌平实业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占公司前述各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58.54%、54.67%、54.76%和 60.93%,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射频微波 MLCC对电容的容值、可靠性和一致性要求高,其所使用的瓷粉和电极浆料的纯度、颗粒形态和一致性要求非常高。目前中高端电容所使用的电极浆料和瓷粉的产业化生产关键技术仍由少数日韩和美国厂商掌握,公司基于行业特点在全球范围内选择符合公司技术要求、供货量等需求的供应商并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若公司主要供应商供货政策变化或因极端因素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大幅提高或短期内无法采购到合适原材料的情形,将会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22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 70.47%。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电极浆料和瓷粉。从采购金额来看,钯浆是公司最主要采购的原材料,2020年至 2022年,钯浆采购支出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0.63%、83.45%和 73.63%。钯浆的主要成分为金属钯,金属钯的价格变动是公司电极浆料采购价格变动的核心原因。2020年至 2022年,金属钯价格整体处于较高水平。 若公司不能有效的将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转移到下游客户,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面临下降风险。以 2022年为基准,假设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或下降10.00%、20.00%和 30.00%,发行人毛利将分别减少或增加 4.20%、8.40%和 12.59%,利润总额将分别减少或增加 5.93%、11.85%和 17.78%,毛利率将分别减少或增加 2.53个百分点、5.06个百分点和 7.59个百分点,发行人毛利、利润总额和毛利率对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变动的敏感度较高。若发行人不能有效的将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转移到下游客户,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会面临下降风险。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与“库存式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每批次钯浆的采购价格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确定。公司目前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没有约定与原材料上涨相关的产品价格调整机制的具体条款,销售合同和销售订单签订后,产品销售即按照约定价格执行,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由公司承担。 若以钯浆为主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发行人生产成本将随之增加,若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调整,则对公司盈利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 (六)核心原材料依赖境外采购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自境外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 4,514.32万元、15,701.94万元、13,650.08万元和 1,671.02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之比分别为 61.60%、79.04%、85.02%和 74.59%,占比较高。 其中钯浆的上游生产企业主要位于日本和韩国,部分瓷粉的上游生产企业位于美国。公司目前尚未有成熟境内替代供应商,对境外采购存在依赖。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全球贸易摩擦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进口原材料供应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况。若未来供应商无法保障对公司原材料稳定供应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宽采购渠道,导致公司不能及时获取足够的原材料供应,将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其他国内电极浆料供应商的浆料仍处于试验调整阶段,未定型及达到量产标准;陶瓷粉料达到部分产品型号定型及量产标准,但仍未通过下游主要客户验证,替代原材料能否满足发行人生产需求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替代供应商原材料试验结果不及预期或客户验证工作开展不顺利,替代原材料无法满足发行人生产销售需求,则发行人仍将持续面临核心原材料主要依赖境外采购的风险。 (七)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根据相关研究报告,2022年全球 MLCC市场规模为 1,046.34亿元,其中射频微波 MLCC市场规模为 60.75亿元,中国射频微波 MLCC市场规模为 27.14亿元。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4.77亿元,占全球射频微波 MLCC市场的比重为 7.85%。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产品结构聚焦于射频微波 MLCC细分领域,对比主要国际竞争对手存在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情况。若公司开拓其他类别 MLCC产品或其他被动电子元器件品类,存在技术工艺、材料体系及生产设备运用等方面的障碍,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及试产,并且逐步开拓下游客户导入其供应链体系,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未来开发其他产品,发生研发失败或市场销售不及预期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股东结构风险 丰年致鑫直接持有公司 47.2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赵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次通过丰年同庆、丰年永泰和丰年致鑫间接控制公司 47.26%的股份,股权控制层级相对较多。控股股东丰年致鑫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丰年同庆、丰年永泰和丰年致鑫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公司任一层级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因股份转让、减持、公司治理变化等原因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治理结构出现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九)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 2023年 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175.96万元、6,486.96万元、7,163.13万元和 8,264.36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6.57%、13.72%、11.06%和 11.38%。如果宏观经济、行业状况、金融市场或者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将可能发生实际坏账损失,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收回相关应收账款,还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对公司后续业务规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 (十)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9,818.83万元、16,937.53万元、29,071.48万元和 12,022.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5.49%、47.79%、60.95%和 55.31%。其中,向北美洲地区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 6,200.22万元、8,958.07万元、15,589.09万元和 4,607.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8.72%、25.27%、32.68%和 21.20%。2018年以来中美之间贸易摩擦不断,美国针对部分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目前公司向美国出口的部分产品已被加征关税税率至 25%。前述期间内公司出口美国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如果贸易摩擦持续深化,美国提高现有关税税率或出台新的贸易限制政策,可能会对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的盈利水平、开拓美国市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以射频微波 MLCC为主的电容器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多层瓷介电容器产品,公司产品在移动通信、医疗设备、轨道交通、半导体射频电源及激光设备和国防科技行业内的相关电子设备中均有广泛应用。经济增速和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发展情况,从而对公司所属的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务造成影响。因此,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波动都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变动趋势,给公司发展和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十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射频微波 MLCC所属的被动电子元件制造行业为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主要产品的对标产品多由美国和日本知名大型企业生产,美日企业资本规模大,技术发展全面,全球客户资源广泛,目前仍占据全球射频微波MLCC市场主要份额,国内目前可自主研发生产射频微波 MLCC的企业数量较少,体量较小,竞争力不足。公司是国内少数可以掌握射频微波 MLCC自主研发、生产相关技术工艺的企业之一,但是由于资金实力有限,整体经营规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公司与国际主要电子元器件生产商村田、三星电机、太阳诱电等知名企业相比,其资产规模、研发投入规模差距显著,产品品类相对更少。未来公司在与国际企业或国内其他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在射频微波 MLCC领域公司需要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提高技术工艺水平、提高产能来积极应对现有客户下游行业的新增需求和市场发展变化;另一方面,公司拓展其他种类 MLCC来进一步扩展收入增长空间时,例如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则需要面临技术研发、产品认证和客户资源获取等多方面的竞争和挑战。若公司不能合理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持续做好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积极应对市场发展变化,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局面,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 2023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经天健会计师审核,出具了《审核报告》(天健审〔2023〕8330号)。公司预测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42,498.80万元,较 2022年度下降 10.90%;预测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96.44万元,较 2022年度下降 14.58%;预测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975.58万元,较 2022年度下降 17.60%。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宏观经济市场行情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 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提请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0号”文注册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8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达利凯普”,证券代码为“301566”。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45,725,91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3年 12月 29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12月 29日 (三)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四)证券代码:30156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0,01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0,01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5,725,914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4,284,086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1,348,314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91%,战略配售的对象为兴证资管鑫众达利凯普 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达利凯普员工资管计划”)及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上述战略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935,772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8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2.1.2条第(一)项所规定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9456号),2021年和2022年发行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1,417.16万元和 17,673.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913.27万元和 16,961.49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的财务指标。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情况如下: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 事项” 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之“(二)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刘溪笔、吴继伟、杨国兴、戚永义、才纯库、王大玮”。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丰年致鑫直接持有公司 47.2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丰年致鑫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实际控制人 赵丰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丰年致鑫合计控制公司 47.26%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赵丰,男,1984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410711198403******。2005年 7月至 2008年 5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审计师;2008年 5月至 2010年 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购咨询部高级咨询顾问;2010年 1月至2014年12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15年 1月至今,任丰年永泰执行董事、总经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丰年致鑫,实际控制人仍然为赵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已经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 2020年 5月 20日,达利凯普有限召开 2020年度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员工持股平台共创凯普以38.64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达利凯普有限进行增资。该事项于 2020年 5月 21日由达利凯普有限 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员工持股平台具体人员构成及确定标准 共创凯普的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确定标准主要系发行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部门负责人以及重要技术、销售人员等。共创凯普的基本情况如下:
共创凯普作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已出具《关于所持有的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自所持达利凯普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达利凯普股份,亦不由达利凯普回购其持有的达利凯普股份。 (二)发行人已经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情况 (1)2019年股权激励情况 2019年 10月 29日,达利凯普有限召开 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溪笔及公司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增资的议案》,激励对象达利凯普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溪笔以 16.8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达利凯普有限进行增资,其余自然人均非股权激励对象。该事项于 2019年 10月 30日由达利凯普有限 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2020年第一次股权激励情况 2020年 1月 13日,达利凯普有限召开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溪笔及公司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增资的议案》,激励对象、达利凯普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溪笔以 21.04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达利凯普有限进行增资,其余自然人均非股权激励对象。该事项于 2020年 2月 3日由达利凯普有限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2020年第三次股权激励情况 2020年 12月 12日,达利凯普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达利凯普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溪笔以约16.67元/股的价格对达利凯普进行增资。该事项于 2020年 12月 29日由达利凯普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行权情况及股份锁定情况 公司对员工股权激励不存在与股权所有权或收益权等相关的限制性条件,激励员工在入股后即享有相关股权的所有权与收益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溪笔已出具《关于所持有的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自达利凯普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的达利凯普股份,亦不由达利凯普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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