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优选 (210001):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0:34:19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优选 :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3年 3月 24日《关于同意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3]41号)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6月16日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特定风险是指有投资的特定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包括中小盘股票的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价格冲击风险、股票选择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重大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与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一)基本情况 ....................................................................................................................................... 18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 18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 18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3
七、基金的投资 ....................................................................................................................................... 50
八、基金的业绩 ....................................................................................................................................... 59
九、基金的财产 ....................................................................................................................................... 61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 ............................................................................................................................... 62
十一、基金的收益分配 ........................................................................................................................... 67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9
十三、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2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 73
十五、侧袋机制 ....................................................................................................................................... 79
十六、风险揭示 ....................................................................................................................................... 82
十七、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86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8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5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7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9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1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托管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每六个月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内容更新
托管协议: 指《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信托法》: 指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反洗钱法》: 指2006年10月3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托管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改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具备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 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 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以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取得和持有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的基金发售开始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03年4月21日至2003年5月21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本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行为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本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帐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或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帐户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 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号 3212房(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0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设立日期:2002年 12月 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0-22825637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3377066.1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250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9.8%
总计51020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姚文强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兆廷先生,董事,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周蔚女士,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松民先生,董事,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华冠实业总公司会计,中港合资北京华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河北兴隆银业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管理咨询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总经理。

潘永兴先生,董事,中山大学工学硕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高级审计员、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经理、高级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曾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张影先生,独立董事,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曾任美国得克萨斯大学教授。现任北京大学教授。

郝春莉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辑、副编辑,北京昆仑律师事务所、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兼
陆彬先生,独立董事,工学硕士。曾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担任讲师、深圳蓝宝石钟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副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等、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监察审计总监、投资总监等、深圳市鹫翔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鹫翔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鹫翔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广州鹫翔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深圳天兆基业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深圳市蒙黛尔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深圳市蒙黛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正道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控总监、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刘菲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株洲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广州中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负责人、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创赢广药白云山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监事。

姜慧斌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券商业务部总经理。

黄定明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蔚女士,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客户二部主任科员、业务主管,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团队负责人、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泽香山(天津)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八中心主任、拟任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凡湘平先生,督察长,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汉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监局、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刘盛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曾任长江证券有限公司电脑主管,平安证券
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天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督察长等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耿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担任副处长等职;其后曾任职于北京宝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牟敦国先生,副总经理,新闻学学士。曾任上海证券报社编辑、首席编辑,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副总监、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负责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MD)、产品战略开发部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上海弘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服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运营官。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监管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深圳市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

4、基金经理
梁梓颖女士,理学硕士。曾任职于广州越秀集团发展部。2015年8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权益研究部基金经理。梁梓颖女士管理过的基金如下:

管理过的公募基金名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金鹰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08-172023-10-31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2022-06-18-
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06-18-
金鹰民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12-13-
历任基金经理变动如下:

基金经理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谢国满先生2003-06-162005-10-20
欧庆铃先生2005-10-202006-09-27
李鹏先生2006-09-122008-07-31
龙苏云先生2008-01-232008-12-17
杨绍基先生2008-12-172011-03-12
林华显先生2011-03-012015-03-28
王喆先生2015-03-062019-04-26
李博先生2018-08-302019-05-09
倪超先生2019-04-132022-06-18
梁梓颖女士2022-06-18-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王怀震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韩广哲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研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韩广哲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研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晓斌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周蔚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林龙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王怀震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混合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林暐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孙倩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高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费之外的基
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发行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3、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合规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规风控部对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董事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1061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1008只,QDII基金53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REITs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蔡晓燕
联系电话:020-22825633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 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9)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1)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3)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n

(14) 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15)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6) 名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2
网址:www.cdrcb.com

(17)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8)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c108.com

(19)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

(20)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2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或 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2)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3)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5)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6)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7)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8)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9)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30)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31) 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32)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cn

(33)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gyzq.com.cn

(34)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5)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6)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37)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8)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39)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40)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41)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42)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3)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4)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5) 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6)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47)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48) 名称: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ctgsc.com.cn

(49) 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0)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51)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52)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转 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53)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cn

(54)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3;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5) 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7;400-8835-316
网址:stock.hnchasing.com

(56)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57)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8)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9)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60)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1)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2)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19
网址:www.csco.com.cn

(63)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jyzq.cn

(64)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91-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65)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66)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67)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68) 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gs.com

(69)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https://www.cicc.com/

(70) 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71) 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72) 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或 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73) 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74)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75) 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

(76) 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77)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78) 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jzsec.com

(79)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80) 名称: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81)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82) 名称: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83) 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crsec.com.cn

(84) 名称: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3
网址:www.s10000.com

(85)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1或 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86) 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cn

(87) 名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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