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8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副总经理陈 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月 5日收到董事长王戈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副总经理陈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王戈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5,936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2023年 6月 6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 2023年 6月 6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郑大伟先生、陈义钢先生、郑鹏先生计划自2023年 6月 6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32股、48,580股、32,2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未 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在本次 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戈先生、郑大伟先生、陈义钢先生、郑鹏 先生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7,903,743股、144,128股、194,320股、 129,160股,分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3%、0.05%、0.06%、0.04%。 上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人员在本次减持计 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 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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