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罗能源(688717):艾罗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艾罗能源:艾罗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艾罗能源 股票代码:688717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olaXPowerNetworkTechnology(Zhejiang)Co.,Ltd. (浙江省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石珠路2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特别提示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1、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20% 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人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招商资管艾罗能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70%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855.9409万11.60% 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市盈率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本次发行价格为55.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2)5.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3)7.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4)7.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3年12月1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42倍。 截至2023年12月19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上能电气2022年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扣非后)为极值,因此不纳入静态市盈率均值的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55.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7.9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平均静态市盈率(扣非后),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4、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大额负债风险 截至2023年1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息余额为3.57亿元,其中对家族成员及其控制企业的本息余额为3.43亿元,到期时间为2025年至2027年,其余0.14亿元借款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为2035年;此外,实际控制人为其控制企业的对外借款承担0.94亿元的保证责任。上述住房贷款可通过实际控制人的薪酬进行覆盖;针对其余债务或保证责任,实际控制人主要通过未来发行人的现金分红作为偿还资金来源,若发行人的分红不足,则考虑通过与主要债权人的债务延期承诺或出售少量发行人股份的方式进行债务偿还。未来如果实际控制人因资产状况发生变化产生债务逾期偿还或违约的情形,可能导致债权人要求冻结、处置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等资产,进而对发行人控制权的清晰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桑尼能源尚未偿还的借款本息余额为9.03亿元,其中到期时间为一年及以内的借款本息余额为6.33亿元,其余2.70亿元借款到期时间为一年以上;对外担保的债务本金余额为0.97亿元(对发行人的担保除外)。针对上述债务或保证责任,桑尼能源主要通过加快在手电站订单的建设交付回笼资金,获取主要债权方的新增授信或延期还款承诺,并处置部分资产来解决债务到期偿还问题。未来,若桑尼能源因无法偿还大额负债而被破产清算,且实际控制人被认定为负有个人责任,则可能影响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处的任职资格,进而对发行人的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风险及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8,910.06万元、83,266.64万元、461,179.55万元和339,905.85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7.97%,其中,最近一期收入较上期增长200,125.20万元,增幅143.17%。 发行人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近年来全球能源结构向光伏等清洁能源转型的进程不断推进,行业支持政策陆续出台,以及欧洲居民用电价格上涨,户用储能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发行人进入户用储能业务领域较早,核心产品包括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能够为用户提供完整的储能系统。报告期内发行人户用储能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持续提升,分别为42.83%、68.13%、81.89%和78.36%。 2023年三季度,受渠道商库存积压以及欧洲电力价格回落等因素的影响,欧洲户储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导致发行人三季度业绩环比二季度下滑。若未来上述影响因素不能发生好转,或出现其他不利影响因素,则会对发行人带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风险和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具体而言,首先,若未来户用储能渠道商库存消化不及预期,行业支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欧洲等地区能源供需变动使得电力等能源价格大幅度下跌或下游市场需求饱和等行业不利影响因素出现,则可能导致市场对发行人户用储能产品的需求减少,从而使得发行人面临业绩的大幅下滑的风险;其次,随着国内外厂商在户用储能领域的积极布局,市场供给不断增加,行业竞争不断加剧,若发行人未来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或市场饱和导致竞争白热化,则可能导致发行人业绩出现进一步下滑,业绩将面临较大的波动风险。 (三)汇率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用欧元、美元、英镑等外币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398.59万元、2,289.41万元、-6,095.38万元和-13,844.51万元,2021年因汇率波动导致财务费用增长幅度较大。若未来汇率产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开拓风险 欧洲市场为发行人的主要市场,报告期内收入金额及占比均较高;而北美洲、大洋洲等欧洲以外其他市场收入金额及占比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此,发行人存在其他区域市场开拓不及欧洲市场的情况。 由于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市场准入要求高,各个国家、地区以及客户自身的认证周期较长,行业进入壁垒较高。且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开拓新市场和发展新客户的难度增加。若发行人产品研发创新和市场认证等方面无法及时满足欧洲外其他区域的市场需求,导致新客户开发效果不佳或者新开发客户的毛利率水平较低,可能存在北美洲、大洋洲等其他区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市场开拓投入无法顺利转化为经营业绩增长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国际贸易及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些年来,欧洲等地区能源结构向光伏等清洁能源转型的进程不断推进,并针对户用储能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上述政策对公司报告期内,尤其是2021年、2022年的收入增长起了重要作用。同时,各地区和国家光伏储能行业发展进程各不相同,结合本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部分国家亦通过补贴退坡政策、进口关税等贸易性政策、提振本土制造政策等,推动光伏储能行业朝向市场化发展,同时加强了对本土光伏和储能行业的保护。近期各国家出台的具有潜在不利影响的政策如下: ①补贴退坡政策 意大利于2022年11月发布新政策,下调针对户储等一系列补贴的幅度。新政策计划于2023年下调现行针对户用光伏储能总投资110%的补贴,下调后光伏储能补贴额度降至90%,2024至2025年进一步退坡至70%/65%,并进一步设置家庭人均收入门槛。此外,补贴返还形式从5年以税收抵免的形式返还,自2022年改为4年。同时,补贴政策在实际执行中,能否按照优惠政策获得全部补贴,同样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②进口关税等贸易性政策 美国2018年发布的《301法案关税加征清单》(“301”法案)对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的关税,其中包括逆变器,交流组件(带微型逆变器的太7.5%关税,逆变器征收25%关税。此外,美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对我国出口的光伏组件等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情形。未来不排除发行人重点销售区域颁布类似进出口贸易或者关税政策,或者其他地区“双反”调查所涉及的产品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则可能对发行人境外经营带来风险。 ③其他国家提振本土产能政策 美国政府于2022年8月推出的IRA法案,在鼓励光伏储能行业发展同时,着重提振本土产能。新的IRA法案不仅延长了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效期,更重要的是在本土制造端增加了税收抵免政策,即针对光伏生产的全产业链(包括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背板、逆变器等各环节)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以提振本土产能。 根据公开信息,欧盟拟于近期公布“Net-ZeroIndustryAct(Draft)”(《净零工业法案》(草案)),草案对欧盟本土清洁能源技术的制造提出目标:2030年欧盟40%清洁能源技术在欧盟制造,其中,针对光伏方面,计划本土制造能力满足欧盟年新增装机40%;电池方面,本土制造能力满足欧盟年新增装机85%。 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往境外国家,包括欧洲、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 其中,欧洲为公司的最大销售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欧洲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25%、78.11%、94.50%和93.04%。结合全球各国家光伏、储能产业政策变化、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对发行人可能造成的风险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行业景气程度与政策关联度较高的风险。随着光伏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结合储能技术应用,光伏发电在发电稳定性及可靠性方面亦取得大幅进步。尽管如此,现阶段光伏发电在成本和稳定性方面,与传统能源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并且各国家和地区光伏行业发展所处阶段不完全相同,行业景气度与政策关联度较高。 第二,补贴退坡或者地方产业保护带来的政策变化存在风险。全球各国家关于光伏储能行业鼓励政策主要依托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实现。若在主要由补贴和税收减免推动光伏储能产业发展的国家出现降低或者取消补贴情况,例如意大利地区补贴退坡政策可能对发行人带来一定影响。发行人2022年在意大利地区实现销售收入4.9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0.78%。意大利2022年11月出台针对光伏储能系统的补贴,补贴最高额从110%降至90%,而后2024年、2025 70% 65% 年分别降至 和 ,针对户用储能补贴持续退坡可能对发行人的境外 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在光伏储能产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出于地方产业保护目的而实施的提振本土产业政策或者对外国厂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情形,例如美国发布提振本土储能产业的法案,和欧盟拟于近期公布针对欧盟本土清洁能源技术的法案草案。欧洲地区是发行人主要销售区域,2022年发行人在欧洲地区实现销售收入43.5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4.55%;美国不是发行人目前重点实现收入的市场,但美国市场能够帮助发行人树立更好的品牌声誉,是发行人未来重点关注的区域。美国、欧盟发布提振本土产业的法案,尽管法规整体促进光伏储能行业发展,但针对本土企业保护相关政策亦会发行人的境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国际贸易带来进出口贸易或者关税政策变化存在风险。发行人产品主要销往境外,未来如果发行人境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就储能电池、光伏逆变器等产品发起贸易摩擦或争端,或者因为经济、政治环境变化及保护本土产业的目的而施行不利于发行人产品进出口的相关贸易或者关税政策,例如美国政府2018 301 年颁布的“ ”法案,以及后续对储能电池、逆变器加码增收关税额度等政策,未来不排除发行人重点销售区域颁布类似进出口贸易或者关税政策,进而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境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六)外购电芯依赖风险 发行人储能电池业务采用外购电芯和自主研发电池管理系统(BMS)相结合的策略。电芯是储能电池的基础,是储能电池能量的存储载体;BMS是储能电池的核心组成部分,对储能电池整体性能的提升以及安全稳定运行发挥了关键作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储能电池所用电芯全部对外采购,对电芯供应商具有较高的依赖度。若未来电芯市场供应紧缺,导致发行人无法获取足够的电芯供应以满足生产所需,或电芯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发行人电芯采购成本突增;则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储能电池产能利用率不足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或者储能电池生产成本大幅度上涨,从而对发行人储能电池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七)产品适配模式选择风险 目前行业内较为常见的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的适配采用两种适配模式,第一种模式为通用适配模式,即电池厂商提供通用型储能电池,适配不同厂家储能逆变器;第二种模式为特定适配模式,即同一品牌厂商为客户同时提供储能逆变器和电池产品,采用特定通信接口保障自有品牌电池与储能逆变器适配,以发挥储能系统的最大效能。行业内,固德威、锦浪科技、SMA等采用第一种通用适配方式,华为、SolarEdge等采用第二种特定适配方式。 发行人储能电池自批量生产销售以来,即采用特定适配模式,只能搭配自有储能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则从2021年初产品代际更新开始,仅可适配自有储能电池。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特定适配模式的储能逆变器和储能电池收入占储能产品合计收入比重分别为66.14%、80.81%、96.76%和98.39%,占比较高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未来若市场对储能产品适配模式的偏好发生了不利变化,特定适配模式不再被市场认可,则发行人储能产品的销量可能会出现不利变化。 (八)芯片短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先进厂商采购芯片的占比较高,外购境外品牌芯片金额占外购芯片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6.93%、72.70%、76.02%和86.16%,对境外芯片供应商存在依赖。全球芯片行业目前呈高度集中化、专业化特点,境外厂商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终端客户认可度,占据了较多市场份额。公司外购芯片主要为集成电路芯片,集成电路芯片依赖进口是我国半导体产业当下总体的现实状况,因此,若国际贸易出现摩擦等不利变化,可能导致芯片的采购周期拉长或者国外厂商停止向国内企业供应芯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12 同意注册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85号)批准。根据该决定书,公司A股股本为1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855.9409万股于2024年1月3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艾罗能源”,证券代码为“688717”。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4年1月3日 (四)股票代码:68871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6,000.0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00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855.9409万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144.0591万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00,000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部分,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招商资管艾罗能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限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十四)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上市标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5,000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中第(一)项条件:根据本次发行价格55.66元/股,及发行后总股本16,000.0089.06 10 万股测算,公司发行市值为 亿元,不低于 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00Z054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润为6,287.45万元、112,031.52万元,累计净利润为118,318.97万元;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461,179.55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olaXPowerNetworkTechnology(Zhejiang)Co.,Ltd. 3、发行前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李新富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589883343W 6、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于2020年12月2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石珠路288号 8、邮政编码:311500 9、联系电话:86-571-58597001/86-571-58597002 10、传真号码:86-571-58597001/86-571-58597002 11、互联网网址:www.solaxpower.com.cn 1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3、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盛建富 联系方式:0571-58597001 14、经营范围:分布式电源、逆变器及其配套产品、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5、主营业务:公司是国际知名的光伏储能系统及产品提供商,主要面向海外客户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 16、所属行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李新富、李国妹夫妇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新富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5.8693%的股份;李国妹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0.8774%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富、李国妹夫妇基本情况如下: 李新富,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医学院(原浙江省卫生学校)药剂士专业,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9月至2000年5月历任富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科员、药剂科主任;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筹划创业;2002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浙大博康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5年5月任桑尼有限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桑尼能源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任金贝能源执行董事;2012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艾罗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新富先生2014年被评为浙商大会“浙商新领军者”,2018年入选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9年被认定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B类)”。 李国妹,女,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读于宁波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02年1月至今任浙大博康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5年5月历任桑尼有限监事、总经理、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桑尼能源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金贝能源监事;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艾罗有限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二)本次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共3名,公司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3名,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选聘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影响管理层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4名,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和债券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制定或实施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其中,持股对象欧余斯、郭华为、朱京成、吕行、肖永利和施鑫淼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其余人员通过3家境内持股平台(杭州桑贝、聚贤涌金、杭州百承)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杭州桑贝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杭州桑贝持有发行人312.18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6015%。 (1)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杭州桑贝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聚贤涌金持有发行人137.94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1495%。 (1)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聚贤涌金的合伙人构成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杭州百承持有发行人130.74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0895%。 (1)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杭州百承的合伙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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