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高投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3年 6月 5日,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高投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发展”)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告披露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6.61%(即 7,715,000股)。减持期间为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高投发展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高投发展属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现因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公司于 2024年 1月 2日收到高投发展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束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高投发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投发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99,6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1872%。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高投发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二)高投发展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依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第二条之(四)规定,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高投发展适用本条规定。 (三)高投发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四)高投发展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高投发展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 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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