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抚顺特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 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88,310,9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3%。本次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后,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总数325,876,44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39%,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 ? 东北特钢持有公司股份325,876,444股,沙钢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251,000,000股,锦程沙洲持有公司股份11,434,500股。东北特 钢、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2024年1月 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通知,东北特钢 于2024年1月3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的 170,377,200股公司股份、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达运输”)的81,325,000股公司股份、沙钢集团的19,174,244股公 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同日将上述解除的共计 270,876,444股公司股份分别质押给虹达运 输及沙钢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2:东北特钢对虹达运输的股份质押是根据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虹达运输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东北特钢破产债权及为债权注3: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东北特钢于2023年6月至7月将合计150,174,244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沙钢集团,为其借款业务提供担保。2023年12月5日,东北特钢与沙钢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鉴于东北特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均已办理了质押登记,为完成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东北特钢经与其质押股份质权人协商,于2023年12月13日将质押给沙钢集团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在东北特钢清偿债务并解除其他质押股份后继续质押给沙钢集团,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系为完成股份转让所作出的安排。东北特钢借款业务所对应的融资期限为3年,质押股份在东北特钢向沙钢集团清偿完全部债务时解除,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时间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 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锦程沙洲累计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5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对应 融资余额 15,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营业利润等, 东北特钢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还款能力,偿债风险较低。东北特钢将在借款到期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偿还借款或办理展期。东北特钢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000万股(不含上述1,500万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6.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3%,对应融资余额50,00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日,东北特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关联交易等行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董事会的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业 务。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自债务重组后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质押风险总体可控,被强制平仓风险较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东北特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物等措施应对。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 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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