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00071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1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骏靶材”)发来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资金用途系股东借款。公司控股股东佳骏靶材(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所得款项,为依据《重整投资协议》投入上市公司,并用于上市公司后续运营的产业投资款。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质押股份到期,对应融资余额为4.05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佳骏靶材自有(自筹)资金,资金偿付能力等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之“六、重整投资人的相关承诺、履约措施、履约能力、履约保障、履约风险及产业投资人资产重组承诺涉及的重组标的情况”相关内容。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基于佳骏靶材与公司及公司管理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约定,如佳骏靶材未能遵守或实现《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相关承诺事项,则本次质押股份可能存在后续不得处置的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之“三、《重整投资协议》组要内容(一)与云南佳骏之间的《重整投资协议》”相关内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中财网
|